体育生高考政策有哪些,体育生高考政策
1.2023体育生高考新政策
2.2021江苏新高考体育生的政策
3.教育部体育生最新政策
4.辽宁体育生高考政策
5.2023年高考体育生政策
2024年起开始施行的体育特招新政,政策影响在2022年招生中已经有所体现。有的高校今年停止了体育特招,有的缩减了招生项目,有的提高了报考条件。
目前,体育特长生进入大学主要有4种方式:达到运动健将、国际运动健将甚至更高水平的优秀运动员,可以免试保送;体育特招即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需要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以及高考成绩达到二本线的65%;参加体育单招的考生,具有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通过单独命题文化课程考试即可;体育统招不要求考生有运动员等级证,主要是休闲体育等专业。一般来说,多数考生的选择集中在体育特招和体育单招,其中,通过体育特招途径进入高校可以转到非体育专业,又因此备受青睐。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出,严格控制校考范围和规模,积极采取线上考试或使用省级统考成绩进行初选等方式,严格控制现场校考人数,原则上不超过相关专业招生计划的6—8倍。2024年起,不再跨省设置校考考点,所有高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工作均在学校所在地组织。逐步提高文化成绩要求。各省(区、市)应根据不同艺术专业人才选拔培养要求,在现有要求基础上,因地制宜、分类划定、逐步提高艺术类各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舞蹈学类、表演专业可适当降低要求),逐步扭转部分高校艺术专业人才选拔“重专业轻文化”倾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第二十四条 国家实行青少年和学校体育活动促进计划,健全青少年和学校体育工作制度,培育、增强青少年体育健身意识,推动青少年和学校体育活动的开展和普及,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和体魄强健。
第二十五条 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将体育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范围,将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要求作为教育教学考核的重要内容,培养学生体育锻炼习惯,提升学生体育素养。
体育行政部门应当在传授体育知识技能、组织体育训练、举办体育赛事活动、管理体育场地设施等方面为学校提供指导和帮助,并配合教育行政部门推进学校运动队和高水平运动队建设。
2023体育生高考新政策
一是优化招生项目范围。二是严格报考条件和资格审核。三是改进考试评价方式。四是提高文化成绩要求。五是完善招生录取机制。
一是优化招生项目范围。在奥运会、世界大学生运动会项目(包括足球、篮球、排球项目等)范围内,确定运动队招生项目和招生计划。重点安排群众基础好、普及程度高、竞技性强的体育项目。
二是严格报考条件和资格审核。从2024年起,符合生源省份高考报名条件,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称号者方可以报考高水平运动队。
三是改进考试评价方式。采取“文化考试+专业测试”相结合的考试评价方式。2024年起,文化考试成绩全部使用全国统一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专业测试全部纳入全国统考并由国家体育总局牵头组织实施,高校不再组织相关专业测试。
四是提高文化成绩要求。2024年起,招收高水平运动队的“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对考生的高考成绩要求须达到生源省份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其他高校对考生的高考成绩要求须达到生源省份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80%。五是完善招生录取机制。2024年起,高水平运动队录取学生中,高考文化课成绩不低于招生高校相关专业在生源省份录取分数线下20分的,可申请就读相应的普通专业;其余学生限定就读体育学类专业。
2021江苏新高考体育生的政策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6月24日表决通过新修订的《体育法》,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即体育在2023年正式纳入高考。
新修订的《体育法》,还原了单项体育协会社会组织的本来面貌,尊重了其行业自律性管理权,有益于依法推进体育竞赛管理体制改革,增加了保障运动员权利的条款,有利于实现运动员全面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调“各级人民政府加强对退役运动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和社会保障,为退役运动员就业、创业提供指导和服务。”
在新修订的《体育法》中的第十条提到“国家优先发展青少年和学校体育,坚持体育和教育融合,文化学习和体育锻炼协调,体魄与人格并重,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侧边表明了将体育纳入高考的主要目的。
总结,体育纳入高考的主要目的有以下两点:
1.保证体育课不被占用,实现课程多元化,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体育是授予学生健身知识,技能,发展学生体力,增强学生的体制教育;体育也是各育实施的物质前提。
教育部体育生最新政策
法律分析:江苏省2021年对体育类专业实行全省统一专业考试(以下简称“省统考”)。
法律依据:《江苏省2021年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招生办法》四、专业考试
江苏省2021年对体育类专业实行全省统一专业考试(以下简称“省统考”)。
(一)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和分值等要求按《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苏教考〔2013〕15号)执行。专业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50分,达到90分者为合格。其中:
1.身体素质必考科目为100米跑、立定三级跳远、800米跑和原地双手头后向前掷实心球,共四项,每项分值均为25分。
2.专项选考科目设有田径、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体操、武术、健美操、羽毛球九个项目,由考生根据自身特长在上述九个项目中自主确定选考一项,其中选考田径项目的考生必须在100米栏(女)、110米栏(男)、200米、400米、1500米、3000米(女)、5000米(男)、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标枪中自主确定一个单项。各专项(田径除外)考试均包含选考内容,具体考试内容由省教育考试院在开考前一个月确定并向社会公布。该科目分值为50分。
辽宁体育生高考政策
教育部连发两文件,事关艺术体育特长生高考改革
近日,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和《教育部 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高水平运动队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
为提高高校人才选拔及培养质量,解决高水平运动队部分学生文化成绩偏低的问题,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定位要求,《指导意见》适度提高了对报考考生的文化课成绩最低要求,并设置了过渡期。
明确从2024年起,招收高水平运动队的“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对考生的高考成绩要求须达到生源省份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其他高校对考生的高考成绩要求须达到生源省份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80%。
2023年高考体育生政策
法律分析:辽宁省体育专业招生的主要政策可以参考2020年辽宁招考委员会颁发的《辽宁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工作实施办法》,考生报名按《关于2021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辽招考委字〔2020〕40号)执行。
法律依据:《辽宁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第一条规定:体育专业考试包括身体素质考试和专项技术考试。身体素质考试项目:100米、原地推铅球和立定三级跳远三项。专项技术考试项目:200米、400米、1500米、男子110米跨栏(栏高1米)、女子100米跨栏(栏高0.84米)、铅球、铁饼、标枪、跳高、跳远、三级跳远、体操、篮球、排球、足球、武术、乒乓球、艺术体操、健美操和游泳。考生须在上述专项中任选一项参加考试。
国家优先发展青少年和学校体育,坚持体育与教育相融合,文化学习与体育锻炼相协调,体魄与人格并重,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
一、 2023年高考体育生政策:
1、体育单招录取需文化线+专项线双过线
体育单招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为不低于180分。每个院校的实际文化成绩由该院校实际情况而定。
体育单招专业成绩录取控制线为在不低于40分的基础上,由每个院校实际情况确定专业成绩录取控制线。
体育单招报考需要文化+专项双过线才可以获得被报考院校录取的资格,然后再按照报考考生的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2、运动健将、运动员一级等级证报考的优势
体育单招招生各院校对有一级运动员等级称号证书的考生,录取文化最低分按照院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
对有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称号证书的考生,录取文化最低反按照院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
拥有一级运动员等级称号证书及以上的等级证书都是对体育单招的录取有很大优势的。部分院校的部分项目是有限制的部分项目只能拥有一级运动员等级称号证书及以上的等级证书的考生填报的。
3、体育单招各院校录取按综合分择优录取
体育单招的录取是按照综合成绩来录取的,并不是文化分和专业分过线就可以了。
考生的文化分和专业分在达到院校文化和专业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该院校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3:7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计算考生录取综合分。具体公式:综合分=(文化成绩/6)x30%+体育专项成绩x70%。
4、体育单招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
体育单招的招生院校按照录取控制线上的考生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录取。院校依据梯次顺序,优先录取一志愿,未完成学校招生计划的院校,再录取二志愿。
二、体育单招需要怎么做
1、体育单招规定时间内,考生参加高考报
名。
2、体育单招考生按照招生院校规定的时间到院校报名。
3、体育单招院校对学生进行体育专项测试和文化考试。
4、体育单招院校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并办理录取手续。
5、体育单招院校在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后7日内,将录取新生名单报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备案,备案后的录取新生名单须在招生院校网站上向社会公布。体育单招录取的考生可不再参加高校招生统招各批次的录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第六条 国家扩大公益性和基础性公共体育服务供给,推动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逐步健全全民覆盖、普惠共享、城乡一体的基本公共体育服务体系。
第七条 国家采取财政支持、帮助建设体育设施等措施,扶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经济欠发达地区体育事业的发展。
第八条 国家鼓励、支持优秀民族、民间、民俗传统体育项目的发掘、整理、保护、推广和创新,定期举办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
第九条 开展和参加体育活动,应当遵循依法合规、诚实守信、尊重科学、因地制宜、勤俭节约、保障安全的原则。
第十条 国家优先发展青少年和学校体育,坚持体育和教育融合,文化学习和体育锻炼协调,体魄与人格并重,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
第十一条 国家支持体育产业发展,完善体育产业体系,规范体育市场秩序,鼓励扩大体育市场供给,拓宽体育产业投融资渠道,促进体育消费。第九条 开展和参加体育活动,应当遵循依法合规、诚实守信、尊重科学、因地制宜、勤俭节约、保障安全的原则。
第十条 国家优先发展青少年和学校体育,坚持体育和教育融合,文化学习和体育锻炼协调,体魄与人格并重,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
第十一条 国家支持体育产业发展,完善体育产业体系,规范体育市场秩序,鼓励扩大体育市场供给,拓宽体育产业投融资渠道,促进体育消费。
声明:本站所有文章资源内容,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均为采集网络资源。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