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预科班政策规定_2015高考预科班

2015年吉林高考加分政策:

1、调整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加分项目大幅减少。体育特长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科技类竞赛、省级优秀学生等全国性加分项目,2015年1月1日之后获得的,取消高考加分资格;2015年1月1日之前获得的,继续保留加分资格。

对于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省级优秀团干部、市州级见义勇为称号获得者等地方性加分项目,将从2015年高考起直接取消。

暂时保留散居地区少数民族加分政策, 2015年1月1日后取得我省高中学籍的,取消加分资格。但考虑到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性,予以保留少数民族预科班报考资格。

此外,取消了地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照顾政策。

二是加分分值进一步缩减。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已取得体育特长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科技类竞赛、省级优秀学生等全国性加分项目有关奖项、名次、称号的考生,可继续保留加分资格,但加分分值统一调整为5分。

三是加分适用范围进一步明确。对于散居地区非本民族语言文字答卷的少数民族考生,2015年1月1日前取得我省高中学籍的,继续保留加5分资格,但只适用于吉林省省属高校在本省招生;2015年1月1日后取得我省高中学籍的,取消加分资格。

2、保留的照顾加分政策有:

此次改革虽对鼓励性加分进行了调整,但扶持性加分仍有所保留和完善。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2015年高考吉林省保留以下考生高考加分资格:

1.烈士子女。

2.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集地区少数民族考生。

3.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

4.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5.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报考预科班的条件主要有:

要是应届的高中毕业生,且参加当年全国高考统一考试者;属于少数民族者并且当地区有招生计划;父(或母)在地区乡一级(含乡)以下的单位工作的城镇户口的少数民族的考生(即为农业户口);考生在报考预科生的条件上需满足符合报考普通高等学校的招生条件;

少数民族预科班介绍:

少数民族预科班是根据少数民族学生的特点,采取特殊措施,着重提高文化基础知识,加强基本技能的训练,为在高等院校本、专科进行专业学习打下良好基础所开设的一种教学班制度。

志愿填报:

预科通常是指进入普通本专科学习之前的预备期。预科的种类主要有少数民族预科、文体特长生预科等。少数民族预科主要面向少数民族地区招生,分为民考民(用少数民族文字参加高考)、民考汉(用汉语参加考试)两种,也分为一年制两年制。

国家规定预科生的录取要在学校在当地提档线以下80分以内。少数民族预科生毕业后一般不需要回生源所在地工作,个别学校要去生源地工作的,会在招生目录注明。文体特长预科生是指具有突出的文艺体、育特长的但是文化基础较弱的预科生,这一类预科生数量较少。

民族预科班志愿和普通高校志愿同时填报,预科班志愿填写在相应录取批次的普通高等学校预科志愿栏内。报考第一批本科录取院校本科预科的考生,填写在“第一批本科录取院校预科志愿”或“一般B类”栏内;

报考第二批本科院校本科预科的考生,填写在“第二批本科预科志愿”或“二批B类”栏内;报考第二批本科院校和专科院校专科预科的考生,填写在“专科院校及第二批本科学校专科班预科志愿”栏内。

例如:报考中央民族大学本科预科,填写在“第一批本科录取院校预科志愿”栏内;报考云南民族大学本科预科,填写在“第二批本科院校预科志愿”栏内;报考昆明师范专科学校预科志愿则要填写在“专科院校及第二批本科院校专科班预科志愿”栏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