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移民一般都是什么操作 父母的户口,高考移民户口问题
1.高考前几年迁户口有效
2.你好,我也是省内高考移民,现在为户口档案的事发愁。你的问题是怎么解决的?怎么把户口落了的?
3.甘肃高考移民最新处理政策
4.高考移民是什么意思
5.2021青海高考户籍学籍政策
高考移民是中国高等教育中的特殊现象,很多考生都想知道户口迁移多久不算高考移民这个问题,下面我为大家整理了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户口迁移多久不算高考移民
各省关于高考移民的政策都有所不同,但通常都是学籍和户籍满三年。正常情况下,按照当地政策规定高中生户口迁到当地并在当地就读满足高中三年学期,就可以在当地参加高考,不满足以上两个条件的,非本地就读的高中生在当地参加高考就是属于高考移民。
什么叫“高考移民”通俗地说,是部分考生为了达到上大学或上好大学的目的,利用一切可能的手段和途径,向录取分数线比较低、录取率比较高的省份流动。比如通过高中转学或以高考为目的弄虚作假迁入某省落户;非正常迁移学籍、空挂学籍、伪造学籍、出具虚假就读证明等;学生出现“在册不在校”“在校不在籍”等情况。
高考迁户口有什么用一是目前全国的高考考卷不统一。有的是自主命题,有的是采用全国分类卷,试卷的难度不一样,当然考试分数也就很难用一个标准来衡量。这也是很多同学考入同一所大学相同专业却分数差距很大的原因。
二是高考录取采取的是分省划线录取的方式。有的省份高校多、重点大学多,而大学招生通常是要照顾本省考生的,就是这些学校给自己省份的指标通常会比外省的要多,这就是为什么清华、北大在北京相对容易好考,而其他省都要全省前几十名才有机会。这个可以通过查询全国各省的一本率看出来高考的难易度。
三是国家出台了一些优惠政策。比如针对高海拔地区、民族地区、贫困地区的考生在高考录取上会予以一定的加分照顾,同一个省不同地区考上相同学校有时候都会有几十分的差距。这也是很多人在民族上造假、在贫困地区户口上造假屡禁不绝的重要原因。
高考前几年迁户口有效
先到高考移民的原籍,将户口托管在人才市场上.然后再到本来的原籍找一个工作单位,或者那些可以购房入户的你可以购房,再将户口迁到新的工作单位或自己房子上.
或者先将户口放在口袋里,直接到本来的原籍找个单位,签好合同后再到学校派出所办理改签手续,应该可以的.
你好,我也是省内高考移民,现在为户口档案的事发愁。你的问题是怎么解决的?怎么把户口落了的?
法律分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能到高考前才迁户口,不然算高考移民,高考不能加分,如果被查实的话,会被取消入学资格。具体时间要看去什么省份,工区不同,要求不同。部分地区是需要提前一年以上的。根据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甘肃高考移民最新处理政策
打回原籍就是打回到你参加高考时的户口所在地。
那么要看你的户口现在在哪里?而你又想把户口和档案放到哪里?
如果你的户口不在老家(移民前的地址),而你又想回老家,那就得先在老家找个正规的可以落集体户口的工作单位,签就业协议,然后等毕业后拿着报到证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人社局去报到,并把档案和户口同时落回去,等以后有机会再把集体户口变成常住户口。
如果你的户口现在就在老家(移民前的地址),那你就直接拿着户口本找学校,要求把档案派到户口所在地。或者,就算档案派到高考时的地方,那你也可以在户口所在地的人社局开调档函,把档案调回原籍。
高考移民是什么意思
自最新或2022(历届)起,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具有甘肃省连续两年初中学籍的,可在学籍所在地报名参加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招生考试;最新或2022(历届),进城务工人员本人及子女均具有三年以上甘肃省户籍,且子女具有甘肃省连续高中三年学籍的,可在甘肃省报名参加普通高考。
一、高考移民怎么处理
1、高考移民就是部分考生利用各地存在的高考分数线的差异及录取率的高低,通过转学或迁移户口等办法到高考分数线相对较低、录取率较高的地区应考,这被称为“高考移民”。
2、对于高考移民的处理办法一般是,会对学校单位进行直接处理,对于涉事的大学跟高中都会视情节的严重性。在不同程度上核减学校下一年的招生计划。如果情节特别严重,如颁发毕业证和学位证等,或可以吊销办学许可。
3、一经查实的高考移民,应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考试或录取资格,已经入学的应取消其学籍。对组织或参与高考移民活动以及为伪造中学学籍档案等行为提供便利的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及其他教育系统的人员,要一律予以党纪政纪处理,触犯法律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高考移民”惩罚制度
1、它破坏了教育公平。高考录取分数线的差别政策本意是照顾边远落后地区人才培养的优惠照顾措施,是一项德政善举,借此实现教育公平、机会均等,解决中国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的问题。而“高考移民”通过不正当手段使得外地考生实现“移民”,挤占了当地的招生指标,对于本地和外地考生制造了新的不公平,使得政府的德政善举大大打了折扣。
2、“高考移民”背后一般都隐藏着严重的腐败。办理有关证件、证明的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不是不了解国家有关规定,而是明知故犯,其动机就是为了获得经济利益。保亭县公安局南茂派出所副所长徐涧楠在此案中收受25000元,保亭县教育局办事员李沿也收受71000元。由于打击不力,违法收益很高,使得一些人敢于铤而走险,心存侥幸。
3、“高考移民”涉及教育、公安、卫生等多个部门。治理“高考移民”需要多部门协调,司法部门强力介入,否则整治难以收到实效。只有通过刑事处罚,才能打击犯罪,平息考生和家长的怨气,回归社会的公平正义,并达到以儆效尤的目的。
4、对“高考移民”案件,不仅要追究直接涉案人员的责任,对于有关领导也要追究玩忽职守的犯罪行为,不能轻描淡写,让他们蒙混过关。检察机关已经以玩忽职守罪起诉保亭县教育局副局长兼招生办主任周某,就是给那些不负责任或者稀里糊涂的有关领导敲响了警钟。谁拿国家的政策、群众的利益不当回事,法律就会对他不客气,他就得付出身败名裂的代价。
三、怎么界定高考移民
1、如果需要在其他地方进行高考,那么就需要提前做准备,而不是已经高三才想做一些铺垫。
2.可以的话尽量在初中以后就找想要高考地方的亲戚或者熟人,让把户籍转到其名下,然后在当地报正规的高中,以获取学籍。
3.同时这些年国家对异地高考越来越放的开了,可以选择一些可以进行异地高考的地区参加高考,而不是钻法律的漏洞。
法律依据:
《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第十三条
严格招生工作秩序。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国家招生计划和招生政策规定,严肃招生工作纪律,严格遵守高校招生“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规定。各地教育部门要认真落实监管责任,会同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属地高校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按照有关文件要求,严格高校招生录取批次管理,不得随意将普通批次招生专业安排至本科提前批次招生。
2021青海高考户籍学籍政策
“高考移民”,指的是指一些考生利用全国各省之间存在的高考分数线差异、录取率高低,通过转学或迁移户口等办法,到高考分数线相对较低、录取率较高的地区参加考试,从而能上理想的大学或者能成功“上线”。
这起“高考移民”事件,和此前的“高考移民”事件有所不同,是由民办学校推动,其目的是为制造高考升学品牌,再以此招揽生源,迅速打造“名校”,操作的手法是从外省购买生源,为其办理广东户籍,再以合作办学之名,让其继续在外省高中读书,在广东参加高考。
新型“高考移民”不但侵犯本地户籍考生的高考权利,而且,如果不加以遏制,将严重破坏教育生态,让中学办学陷入畸形的高考竞争之中。
高考移民现象:
在广东省本地户籍考生、家长呼吁严厉打击“高考移民”时,也可以看到,有部分其他省市的考生、家长、网友,是带有嘲讽情绪的。
一国之内的学生,为何不可以移民到其他地方?是不是考不过别人才找茬?而这次“高考移民”的生源,来自衡水第一中学,更令一些河北考生对本省的高考竞争激烈不满,要求全国一张卷,大家在考试成绩上竞争。
政策一:强化学籍管理“关口”前移
具体办法:学籍和户籍实施联合集中审查制度,应届毕业生学籍由学校负责审查,往届生和省外借读生学籍由考区招办负责审查;应届毕业生、往届生和省外借读考生的户口审查工作,由当地招办和学校负责分别送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集中审查。对学籍、户籍的联合集中审查要邀请同级监察机关派员监督。对报考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要在学校和社会公示,自觉接受群众和考生的监督。
政策二:户籍、学籍双认定
具体办法:完善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采取户籍、学籍双认定,初中阶段建档、高中学籍电子注册、户籍底册核查、省外借读学生高一注册、报名资格公示、鼓励举报等各种行之有效的办法,加强报名资格审查工作。重点审查在省外借读、高中中途转学、在省内中学空挂学籍、变更身份证号、隐瞒真实身份、涂改在青落户手续、冒名考试等情况。
政策三:省内、外借读有规定
具体办法:省内跨县(区)借读高中学生要在就读学校取得学籍并参加高中会考,毕业后回户口所在州、县(区)招办参加高考报名;省外借读高中生在户口所在州(地、市)、县(区)招办办理注册手续,在借读省(市)参加会考并取得学籍后,到户口所在州(市)、县(区)招办参加高考报名。我省要充分发挥高中会考在资格审查及封堵“高考移民”工作中的监督审查功能。
报考规定:省内、外借读高中生一律禁止在户口所在地中学空挂学籍。省外在青经商人员子女符合省招委规定条件的方可在我省参加高考,对于在我省中学空挂学籍后仍然留在原户口迁发地或到其他省(市)就读高中者,不予高考报名。要严格按照省招委、省教育厅规定办理省外借读高中生注册手续,对高二、高三学年才将户口从外省迁入我省后又要求办理省外借读高中注册手续的不予办理。对于凭虚假材料报考的学生,一经查实,要按照规定取消其考试录取资格,已经入学就读的要取消学籍。
公安机关:规范户口迁移程序和手续
进一步加强我省高考户口审查工作,各级公安机关要严格执行户口迁移政策和规定,规范户口迁移程序和手续,堵塞户口管理工作中的漏洞,积极协助和配合招生管理部门认真做好报名考生的身份审查工作。
政策一:“网上”“手工”双管齐下
具体办法:采用网上审查与手工审查相结合,省内户口审查与省外户口迁入审查相结合的方法,对参加我省本年度高考的考生户口逐一审查,重点是省外户口迁入我省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
政策二:建立网上审查工作机制
具体办法:逐步建立网上审查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人口信息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一步提高对户口簿、迁移手续及有关证章的识别和分辨能力,严肃查处持假证、假章等获取高考报名资格的违纪违法行为。
政策三:采集更新全省人口信息资源库数据
具体办法:按照各地制定的资格审查办法,积极提供公民身份信息网上查询平台,切实做好考生身份的审查工作,对个别户口确有问题在网上审查不清的,或个别地区因人口信息网络还未建成应用或因停电等特殊情况的,采用查户口簿、身份证、原始迁移证、准迁证存根等办法审查。
落户规定:考生及家庭成员户口曾经是从省外迁入我省的,必须由公安机关向招办和学校提供经落户派出所和批准落户的州(市)、县(区)公安局户政处(科)盖章的准迁证、迁移证影印件。严禁变更迁入人员原身份证号以隐瞒真实身份。禁止“一人双号”(两省号)“一人双证”(两个身份证)现象。认真清理并取消“搭桥户”(非直系亲属)“空挂户”(无迁移手续)。
监察机关:对报考资格审查的全过程监督检查
各级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责,对报考资格审查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要对招生部门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公安机关考生户口审查工作进行监督。
政策一:建立和完善高考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度
具体办法:各级监察机关会同教育、公安等部门对群众信访举报反映的问题,要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各级监察、教育、公安、招生等部门要设立公开举报电话、网络信箱,方便群众和家长、考生投诉,切实保障我省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招生政策规定、报考条件、考试纪律、录取规则等,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政策二: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具体办法:对违反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以及资格报名审查工作中出现失误的当事人,视其情节,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调离工作岗位、限期调离单位等组织处理;对利用职权为“高考移民”出据假学籍、假证明、假户口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在招生过程中搞不正之风和权钱交易的,要从严从快查处,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决不姑息;构成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按照责任追究的相关规定和问责制要求,还要追究地方、单位相关领导的责任。
各地要成立由政府领导牵头,教育、公安、监察等部门参加的普通高校报名资格审查领导机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制定资格审查实施办法,明确教育、公安、监察等部门的工作职责,将资格审查工作的任务和责任落实到部门,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员。
在青海参加高考要具备8个条件
备受社会关注的高考报名工作已经开始,3月29日,记者从省招生办公室获悉,在我省投资经营的省外经商者的子女需满足“五五三”条件,即户口迁入我省满五年、注册公司满五年、学生高中三年须在青海就读,方能在青海参加高考。
据了解,现行的青海省普通高校招生关于考生户口问题的规定是按省招委、省公安厅、省教育厅发文规定执行的,其中有8项内容:
一、直系亲属,指父母与子女间的亲属关系;
二、凡在我省工作并有我省常住户口的干部、职工(或夫妇一方),其子女可以报考省内外普通大中专学校;
三、因工作需要被机关、企事业单位聘请,户口已迁居我省的干部、职工和科技人员,符合“青教招委字(2000)007号文”第三款条件规定,其子女可以报考省内外普通大中专院校(报名时招聘人员必须按规定提供省人事厅颁发的聘书);
四、凡户口在我省并工商经营注册满五年或五年以上的个体劳动者,其子女高中阶段在青就读的,可以报考省内外普通大中专学校,否则,不予报考;
五、凡在我省工作满五年或五年以上,现已调离青海的干部、职工,其子女户口仍留在青海,且高中阶段必须在青就读,可以报考省内外普通大中专学校。在我省办理离退休手续并在省外落户的干部职工,其子女户口仍留在青海,可以报考省内外普通大中专学校;
六、凡曾在我省工作不满五年,现已调离的干部、职工,其子女户口仍留在青海,且高中阶段在青就读满三年,属城镇户口者,可以报考省内普通大中专学校;
七、凡户口迁入我省但在我省无直系亲属的青年,高中阶段必须在青就读满三年,可报考省内普通大中专学校,否则,不予报考;
八、对个别情况特殊又无直系亲属在青,如孤儿被人收养(抚养),经法律部门认可并公证,且高中阶段必须在青就读满三年,可以报考省内外大中专学校。原籍青海,随父母迁居外省,以后因特殊原因无法在外地继续生活和学习,回青投靠亲友的,经审查属实后,准许报考省内普通大中专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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