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甘肃高考一批录取时间,2017年甘肃高考分数线是多少
1.高考分数什么时候出
2.2017高考甘肃一本征集人数多少
3.甘肃兰州财经大学2017年普通本科招生简章
6月22日起,2017各省高考成绩陆续放榜。
各省高考成绩查询时间:四川省:6月22日晚
根据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的通知:今年高考成绩放榜和分数段公布时间仍然是6月22日晚。大家可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查询。
甘肃省:6月22日
根据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的通知:按照时间安排,6月10日将开始高考试卷的试评,6月18日左右评阅完全部试卷,6月22日左右公布高考成绩。考生可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查询。
北京市:6月23日中午
根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通知:按照高招日程安排,今年北京的高考成绩将于6月23日中午发布,学生可上网或电话查询。考生可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查询。
河北省:6月23日左右
根据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的通知:6月23日左右,河北省考生可到所在中学或招办查询成绩。为了更好地为广大考生服务,届时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将提供免费查询服务。同时,河北省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也将公布。考生可登录河北教育考试院()查询。
宁夏区:6月23日
根据宁夏教育考试院的通知:6月7日至8日,我区2017普通高考顺利结束。高考成绩将于6月23日公布。考生可登录宁夏教育考试院()查询。
内蒙古区:6月23日
根据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的通知:今年高考网上阅卷的时间为6月10日至22日,成绩将于6月23日公布,考生可通过四种方式查分。考生可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查询。
广西区:6月23日左右
根据广西招生考试院的通知:高考结束后,我院将组织高考评卷工作,预计6月23日左右公布今年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并对考生开放高考分数查询通道。考生可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查询。
安徽省:6月23日
根据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通知:6月7日,高考首日考试结束后,合肥市及周边地区的高考试卷答题卡将运抵省考试院,网评扫描随即启动,集中评卷到6月21日前后结束,预计6月23日划定分数线并公布考生成绩,前后持续近20天时间。考生可通过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查询高考成绩。
吉林省:6月23日
根据吉林教育考试院的通知:2017年吉林省高考已经结束,6月12日左右开始阅卷批卷,大约在6月18日左右就可以结束。而今年公布高考成绩的时间和往年基本一样,是在6月23日,同时还会公布录取分数线。考生可在吉林省教育信息网()查询。
湖北省:6月23日
根据湖北教育考试院的通知:6月23日向考生发放高考成绩,高考成绩采取两种方式发放:一是通过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查询;二是通过各级教育考试机构发至中学(报名点),由中学(报名点)通知考生。考生可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查询。
云南省:6月24日
根据云南省招考频道的通知:考生成绩报告单计划于6月24日起陆续发放,“云南省招考频道”网站、手机客户端和微信公众号将为考生提供免费查询成绩通道。考生可登录云南省招考频道() 查询。
山西省:6月24日
根据山西招生考试网的通知: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负责人表示,6月9日,山西省高考工作将进入阅卷阶段,今年我省高考成绩6月24日公布。考生可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查询。
河南省:6月25日零时
根据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的通知:6月25日零时开始查询高考成绩。考生可登录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进行查询。
陕西省:6月25日
根据陕西招生考生信息网的通知:从6月9日起,我省高考评卷工作全面展开,预计6月25日公布成绩。考生可登录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查询。
山东省:6月25日前
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通知:目前2017年夏季高考评卷场所已经落实,评卷教师的选聘工作正在紧张进行中,高考成绩将于6月25日前公布。考生可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查询。
广东省:6月26日左右
根据广东考试服务网的通知:目前,省教育考试院已开始对考生答题卡进行扫描,评卷工作将于12日开始,预计26日左右高考放榜。大家可在广东考试服务网()查询。
湖南省:6月26日
根据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的通知:我省进入高考评卷、录取等阶段。6月12日开始评卷,26日向社会公布高考成绩。大家可在湖南招生信息考试港()查询。
青海省:6月30日前
根据青海招考信息网的通知:6月9日全省考试结束以后,即进入阅卷登分工作程序,6月30日前发布成绩。考生可登录青海招考信息网()查询。
天津市:预计6月24日
根据天津招考资讯网的通知:我市高考的语文、数学、英语、日语、综合科目实行网上评卷,考生答题卡的扫描工作正在陆续展开,预计6月24日公布高考成绩。考生可登录天津招考资讯网()查询。
黑龙江省:预计6月24日
根据去年的消息:预计6月24日可查询高考成绩、各个批次录取分数线。 考生可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查询。
上海市:预计6月23日20:00
根据上海教育考试院的通知:6月23日20:00公布秋季高考成绩、分数线及成绩分布表。考生可在上海教育考试院()查询。
辽宁省:预计6月23日
根据去年的消息:预计6月23日可查询高考成绩、各个批次录取分数线。考生可在辽宁招生考试之窗()查询。
浙江省:预计6月22日
根据去年的消息:预计6月22日可查询高考成绩、各个批次录取分数线。考生可在浙江省教育考试网()查询。
江苏省:预计6月25日
根据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通知:今年我省高考所有科目试卷评阅工作预计将于6月22日左右结束。经过质量检查、成绩校验、成绩合成汇总等多个环节后,预计考生可在6月25日获知高考成绩。考生可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查询。
江西省:预计6月23日
根据去年的消息:预计6月23日可查询高考成绩、各个批次录取分数线。考生可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查询。
福建省:预计6月23日
根据去年的消息:预计6月23日可查询高考成绩、各个批次录取分数线。考生可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查询。
海南省:预计6月23日
根据去年的消息:预计6月23日可查询高考成绩、各个批次录取分数线。考生可登录海南省考试局()查询。
重庆市:6月24日
根据重庆教育考试院的通知:从重庆市教育考试院获悉,6月24日起,考生可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或重庆招考信息网(,凭报名号和准考证上的密码查询自己的高考成绩。
贵州省:6月24日左右
根据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的通知:我省今年高考评卷6月10日组织试评后正式开始,预计6月24日左右公布成绩。考生可登录贵州省招生考试院()查询。
新疆区:6月24日
根据新疆招生网的通知:根据新疆招生网发布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将于6月24日公布高考成绩和位次。考生可登录新疆招生网()查询。
西藏区:预计6月25日
根据去年的消息:预计6月25日可查询高考成绩、各个批次录取分数线。考生可登录西藏教育考试院()查询。
高考分数什么时候出
2017安徽宁夏甘肃大学入学考试志愿者填写日程表.2017年安徽、宁夏、甘肃大学入学考试志愿者填写时间公布,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大学入学考试志愿者填写具体时间表.
2017安徽大学入学考试志愿者填写时间
2017年安徽高考网上志愿填报工作由市、县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志愿者填写时间:文理科本科提前批准(包括国家特别计划、地方特别计划、自主招生包括大学特别计划)、高职(专科)提前批准和艺术、体育类各批准大学6月26-27日文理科本科大学第一批、第二批为6月29日至7月1日文理科高职(专科)批准为7月3-5日.志愿者填写方法的另一项规定.
2017宁夏大学入学考试志愿者填写时间
宁夏大学入学考试志愿者发表分数后,在网上分时填写.6月23日至27日:本科(包括本科预科、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高中自主选拔、国家特别计划、高中特别计划、地方特别计划、独立学院和民办学院)志愿者、艺术类本科(不包括独立学院和民办学院艺术类本科)志愿者、体育类本科(不包括独立学院和民办学院体育类本科)志愿者.
8月1日至4日:填写独立学院和民办大学本科(包括独立学院、民办大学艺术本科和体育类本科)志愿者、高职(专科)(包括高职[专科)专科计划、高职[专科]艺术类专科和体育类专科)志愿者.
各批征集志愿者的填写时间在各批录用期间另行向社会公布.
2017甘肃大学入学考试志愿者填写时间
2017高考甘肃一本征集人数多少
一本投档线会在7月15号左右陆续公布;本科二批投档线会在7月20号左右陆续公布;专科投档线会在8月中上旬陆续公布。
2022高考投档状态如何查询
1、省教育考试院网站
当高考志愿投档结束后,省考院网站会公布当年的投档数据。考生与家长可以第一时间查看自己进档的学校。
2、投档院校的本科招生网
在大学投档成功之后,由大学招生办开始具体专业的录取。因此录取结果一般会比投档结果晚一天。考生与家长可以在已投档大学的本科招生网查看具体录取到哪个专业。
3、官方的高考志愿填报系统
在投档录取的过程中,考生的志愿填报系统也会显示考生档案的状态。例如:投档中、已投档、已录取以及具体录取的专业等。如果不是很着急,大家可以等待志愿填报系统中最终审核后的高考志愿录取结果。
甘肃兰州财经大学2017年普通本科招生简章
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本科一批H段普通文理类院校、招收民族班的院校等的录取工作今天将全部结束。同时,本科一批I段其他类(预科、民语类、定向、援藏定向等)院校的录取工作今天正在进行。
本科一批I段共公布计划478名, 54所院校计划招收理工类考生339名, 27所院校计划招收文史类考生139名,该段的录取工作将于7月23日全部结束。
在本科一批H段、I段录取结束后,本科一批将进入征集志愿阶段。本科一批共征集一次志愿,征集范围为控制线上未被录取和控制线下20分以内的考生。H段中省内院校民族班征集相应批次控制线下40分内(含40分)的考生;I段征集后,如生源不足,依据相关规定按征集后的志愿适当降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切实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兰州财经大学始建于1952年。1958年定名为甘肃财经学院,开始实施本科教育。1981年更名为兰州商学院,先后隶属原国家商业部、国内贸易部领导。1998年,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甘肃为主的管理体制。2015年4月,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兰州财经大学,是黄河上游甘、青、宁三省(区)一所财经类普通本科高校,学校具有学士、硕士学位授予权。
第三条 学校现有两个校区,分别位于兰州市薇乐大道4号(和平校区)和兰州市城关区段家滩496号(段家滩校区)。学校名称:兰州财经大学。院校代码:10741。上级主管部门:甘肃省教育厅。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层次:研究生、本科。
第三章 招生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条 学校成立由校长、主管校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全面贯彻落实招生工作政策,执行学校招生工作决议,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五条 学校成立由纪委书记、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组成的纪检监察领导小组,负责对招生工作人员的纪律教育和对招生录取的全程监督。
第六条 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全面系统地宣传学校的办学思想、学科特点和专业内涵;开展招生工作调研;进行人才需求预测;制定招生来源计划;组织招生录取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与录取
第七条2017年我校共有54个本科专业面向30个省(市、区)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区)招生机构公布为准。
第八条 学校招生工作按照各省(市、区)招生机构的统一安排进行,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九条 按照各省级招生机构确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和投档管理模式进行录取,提档比例一般为100%。
第十条 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原则的省(市、区),依据考生电子档案录取新生,坚持分数优先、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志愿录取, 对于投档考生总分相同的,按所在省(市、区)相关政策规定录取。如无相关规定,则文史类按照语文、文综、数学,理工类考生按照数学、理综、语文单科成绩确定录取。
第十一条 实行非平行志愿录取原则的省(市、区),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调档要求的考生,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控制分数线上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不拒绝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
第十二条江苏省考生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录取,要求考生选测科目等级为2B(含)以上。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上海、浙江等高考改革试点省份以及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相应政策和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业只录取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
第十三条 对考生录取专业的安排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各专业无分数级差。对于投档考生总分相同的,按所在省(市、区)相关政策规定确定录取专业。如无相关规定,则文史类按照语文、文综、数学,理工类考生按照数学、理综、语文单科成绩确定专业。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已录满时,对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调剂到未录满相关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 认可各省(市、区)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降)分招生录取政策。对于各种增加分数和降低分数线投档的考生,在录取和确定专业时按标准分数同等对待。
第十五条 按照生源所在省(市、区)规定的程序,按时完成调档、阅档、退档、审核等各环节工作,保证考生电子档案的正常周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六条 做好对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和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工作。
第十七条 对录取的新生通过网络和媒体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舆论的监督。
第十八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十九条 学校以英语为外语安排教学,小语种考生慎报。
第二十条 对艺术类专业,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市、区),执行考生所在省份的投档原则,进档考生按专业课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进档考生若专业课成绩相同,文化课总分高者优先录取,文化课总分如再相同则按照语文、英语、数学、综合的顺序根据单科成绩高低进行录取)。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区),以考生所在省份的投档原则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愿调剂者,按退档处理。
第二十一条 所有招生专业均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二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卫计委、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三条 学费
我校学分制收费标准如下:
1.文科类专业:3800元/人·学年;
2.理科类专业(信息与计算科学、统计学、应用统计学、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4300元/人·学年;
3.工科类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专业):4500元/人·学年;
4.外语类专业:4300元/人·学年;
5.艺术类专业:6500元/人·学年;
6.1+2+1项目中美大学实验班:第一学年12000元/人,第二、三学年学费按外方规定标准由就读考生缴纳,第四学年3800元/人;
7.少数民族预科生预科期间学费:15000元/人·学年,预科期满转入本科阶段后,按预科招生当年普通本科专业相关学费标准收取学费。
第二十四条 住宿费
和平校区住宿费850元/学年;
段家滩校区住宿费700元/学年。
(注:入学报到时如有新标准,则按甘肃省发改委核定的新标准执行)
第六章 奖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贫困生资助
第二十五条奖学金
在校生奖学金分为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
(一)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学年。
(二)学校奖学金
学校设有学习优秀奖学金及科技创新奖、外语成绩优异奖、品德优秀奖4项专项奖学金。其中,学习优秀奖学金2000元/人·学年;各专项奖学金奖励金额标准500元/人·学年—2000元/人·学年。
第二十六条贫困生资助项目
国家助学金3000元/人·学年。学校设有东方富海优秀大学生奖助学金和企事业单位(个人)、社会慈善机构等资助的各类助学金。除以上资助项目外,学校还提供勤工助学岗位等方式,支持和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七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以地方政府牵头,国家开发银行经办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已全面开展,各省区均开办生源地助学贷款业务,用以解决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及部分生活费。
第二十八条“绿色通道”制度
新生入校期间学校开通“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持《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及乡(镇)以上政府出具的家庭经济贫困证明,可申请缓交学费并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有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条 学校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由招生就业处负责,校内其他单位组织的招生宣传须经招生就业处批准后方可实施。凡未经招生就业处批准,私自宣传导致的招生问题,后果由宣传单位自负。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由兰州财经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考生可上网查阅或电话咨询招生录取资讯。
学校网址: 联系电话:0931 5259988
声明:本站所有文章资源内容,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均为采集网络资源。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