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高考工地停工_西安高考工地停工通知最新
1.高考是不是所有的工地都要停工
2.2023年高考工地能施工吗
3.高考中考工地停工有法律规定吗
4.高考时间工地都停工吗
5.高考附近工地要停工吗
每年6月6日到6月9日四天。根据查询咸阳市人民政府官网得知,为了保证高考学生的考试环境,咸阳市工地在每年的6月6日到6月9日四天进行停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简称“高考”,是合格的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的考生参加的选拔性考试。
高考是不是所有的工地都要停工
高考期间考点周边的工地会停工。
因为大多数考场都是在学校里面设立,而大多数学校都是地处市中心或者住宅区,周围很容易被兴建的建筑所包围。如果在高考期间无序施工,极可能对考生的心态、体力、精神产生不良影响。因此,许多城市的管理部门,会提前告知施工单位在高考期间暂停施工。
高考前夕,城管执法部门会采取多种形式,向考点周边临街业户、施工工地提前进行宣传和告知,明确中、高考期间,建筑工地停止施工和残土拉运,考点周边临街业户不得占道经营、占道加工、店外经营。
高考期间工地施工规定
高考期间,考场周围的施工如果对考场环境产生影响的话,在考试之前,会接到相关通知要求暂停施工的。很多省市在高考考试期间,命令禁止市区单位施工,特别是产生较大噪声污染的。高考期间禁止施工是为了确保给广大考生提供一个良好的学习、休息和考试环境。
一般除抢修、抢险施工作业外,考场周边1000米范围内,全天禁止施工。各县(市、区)建设局及各工程建设安全监督机构,会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噪声专项检查,加大噪声投诉受理。对违反规定,影响考生学习、休息和考试的,会责令立即停工,依法予以相应处罚。
2023年高考工地能施工吗
高考考试期间所有在建建筑施工工地全部停止施工。这是为了确保高考工作的顺利进行,给广大考生提供一个安静的学习和休息环境,防止噪音振动扰民。
单位执行:
各建筑施工企业、监理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对各工程项目进行部署,科学安排时间,在规定的时间停止施工,在停工期间各商砼企业不得供应商砼,配合做好考试期间禁噪工作。
项目落实:
各项目接到通知后,落实专人具体负责高考期间的施工工地管理,加强检查,强化管理,给考生营造一个安静舒适的生活和考试环境。
监督巡查:
考试期间,县住建局将对相关建筑工地停工情况进行24小时监督巡查,对违反本通知要求的施工企业进行严肃处理,特别是对被投诉噪声扰民的,根据相关规定予以重罚,并记入施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爱心送考”高考服务的意义:
全民参与:
开展“爱心送考”,使一座城市的出租车、网约车司机、公职人员、青年志愿者都参与进来,将考生免费安全送达考试地点,让每一名考生都能顺利参考,为的就是避免“小插曲”发生,积小善为大善,善莫大焉。
社会责任:
“爱心送考”温暖的远不止学子们的“赶考路”。以利他、自愿、无偿为基本要求的“爱心送考”,形成的是团结互助、平等友爱的人际关系,体现的是公民的社会责任意识,反映的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水平。
不仅让“我为人人、人人为我”良好社会风尚得到了善意扩散,也让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在要求得到了发扬光大。
文化精神建设:
“爱心送考”犹如一股暖流,让整个社会、广大爱心人士用一片赤诚与关爱,保驾护航,暖心应援,不仅向孩子们传递了爱的温暖,抒写了新的感动,更营造了和谐诗篇,渐渐形成一种共识、一种社会常态,为建设富强文明、和谐美丽中国筑牢环境基石。
高考中考工地停工有法律规定吗
2023年高考工地不能施工。
一、在考试期间,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严格控制建筑施工活动产生的噪声、废气及光污染,考前半小时至考试完毕各考点周边建筑工地不得开展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包括拆除施工作业)和建筑物内装修作业,防止对周边考生考试造成影响。
二、除抢修、抢险工程外所有建筑工程,禁止高考期间夜间(22时至次日6时)施工作业(禁止夜间施工作业时间:2023年6月7日22时至6月9日6时)。建筑工程应根据考试时间合理安排工期和作业时间,优化施工组织设计,最大程度减少对周边考生复习和休息造成影响。
三、加强工地现场管理,严禁在高考期间在电力、光纤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光纤设施安全的作业。
四、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在考试期间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管理人员值班制度,并确保人员到位、联络畅通;要制订考试期间建设工地完善的应急预案,并根据预案对各种突发状况或重大异常情况要组织力量及时妥善处理,同时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学生高考工地为什么停工:
高考期间,考场周围的施工如果对考场环境产生影响的话,在考试之前,会接到相关通知要求暂停施工的。很多省市在高考考试期间,命令禁止市区单位施工,特别是产生较大噪声污染的。
高考期间禁止施工是为了确保给广大考生提供一个良好的学习、休息和考试环境。一般除抢修、抢险施工作业外,考场周边1000米范围内,全天禁止施工。各县(市、区)建设局及各工程建设安全监督机构,会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噪声专项检查,加大噪声投诉受理。
对违反规定,影响考生学习、休息和考试的,会责令立即停工,依法予以相应处罚。同时,市民如果发现违规施工情况,可拨打噪声投诉电话进行举报。
高考时间工地都停工吗
法律分析:有,自1999年6月20日至高考前的每天早晨8:00至下午18:00,要派专人加强对距离学校100米范围内的建筑施工作业、各种高音广播喇叭等的现场监督。
法律依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在高考期间加强环境噪声污染监督管理的通知》
二、各级环境保护部门的环境监理机构要充分发挥现场监督执法作用,对下列情形进行监督,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制止并严肃处理。
1.对建筑施工工地、室内装修、室外群众性娱乐活动和其他可能产生噪声污染场所的晚间和夜间巡查,保证每一个可能产生噪声污染的场所处于有效控制之下。
2.自1999年6月20日至高考前的每天早晨8:00至下午18:00,要派专人加强对距离学校100米范围内的建筑施工作业、各种高音广播喇叭等的现场监督。
高考附近工地要停工吗
高考时间工地都停工吗?必须停工。
考场周围100米范围内全天禁止建筑工地施工、拉运渣土及各类产生噪声的文化娱乐活动考试期间(高考6月7日、8日,中考6月13日、14日)全天禁止全市考点周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进行混凝土浇筑和电锯、切割机等易产生噪声的施工作业。
中、高考考试期间,考点周围500米范围内所有在建工地一律停工,对重大施工机械进行封存,严禁启动使用。
同时,要求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加强督促管理,划定范围内的建筑工地要安排留守值班人员。在中、高考考期间,淄博高新区建设局质安科开展建筑施工专项整治排查活动,成立三个隐患排查小组,进一步对考试工作人员和考生入驻宾馆及考点周围的在建工程进行拉网式检查。
高考环境综合治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6月4日至6月5日12:00至14:00、20:00至次日8:00,6月6日12:00至6月8日18:00,城区所有建筑工地、电焊作业、铁件加工、装潢施工等必须全部停工。
二、6月6日12:00至6月8日18:00,考点周围500米范围内的所有娱乐场所(KTV、酒吧、啤酒摊、网吧、棋牌室等)一律暂停营业活动;城区内其他范围的娱乐场所,须在晚上22:00前停止营业;城区所有广场、空地、居民小区禁止进行广场舞等活动。
三、6月6日12:00至6月8日18:00,城区内居民小区、娱乐场所、商贸区、酒店、集贸市场、加工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场所禁止燃放鞭炮、敲锣打鼓、使用高音扩音设备;禁止考点、考生住宿地、居民小区周边的各类经营门店及任何单位和个人产生噪声,干扰考生学习、休息和考试。
四、6月6日至8日,在各考点门口及周边500米以内禁止摆摊设点、占道经营、沿街叫卖或做广告宣传。
五、6月7日至8日上午7: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对三个考点周边部分路段实行交通管制,禁止机动车辆通行。严禁在考点周边乱停乱放各类机动车辆,考点周围车辆应低速行驶,禁止鸣号。公交车辆、出租车等应优先保障考生出行,确保考生往返道路畅通安全。
六、高考期间,倡导绿色出行,希望广大市民乘坐公交车、骑行自行车或步行,尽量减少机动车辆出行,考生家长、社会人员不要在考点附近聚集,以免造成交通拥堵。
七、城区各饭店、宾馆、餐饮、住宿等服务场所要加强卫生消毒工作,加大食品卫生检查力度,切实保障广大考生食品卫生安全。
八、高考期间,严禁任何人传播与考试有关的虚假信息,从重查处兜售或使用作弊器材、替考和中介招生等涉考违法犯罪行为。如发现有关线索,请及时向公安部门举报。
九、高考期间,严禁各类招生院校在考点周围设置招生摊点,悬挂招生横幅,张贴招生广告,散发招生宣传材料,干扰正常考试秩序。
十、高考期间,将对考点进行无线信号屏蔽,届时可能会对考点周围的无线通信造成影响,希望广大市民谅解。
十一、对违反本公告和有关法律法规,影响高考正常进行的,将由有关执法部门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法律分析:高考期间工地会停工,是考点周边的工地停工。中、高考前夕,城管执法部门会采取多种形式,向考点周边临街业户、施工工地提前进行宣传和告知,明确中、高考期间,建筑工地停止施工和残土拉运,考点周边临街业户不得占道经营、占道加工、店外经营。
法律依据:《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处罚暂行规定》 第十条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当年考试资格,并从下一年起两年内不准参加全国统一考试: (一)扰乱报名站(点)、考场、评卷场及考试有关工作场所秩序的; (二)拒绝、阻碍考试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 (三)威胁考试工作人员安全或公然侮辱、诽谤、诬陷考试工作人员的; (四)伪造证件、证明、档案以取得考试资格的。 3、扰乱秩序,行政处罚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扰乱、妨害考场、评卷场及考试有关工作场所秩序的;(二)侵犯考试工作人员、考生人身权利的;(三)故意损坏考试设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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