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高考新政策出台2021年,2022年江苏高考政策
1.2022年高考政策新规
2.最新通知!事关2023年江苏高考!
3.2022年体育特长生高考政策
4.2022年江苏新高考志愿填报指南
5.新高考2022年江苏采用哪一套考卷?
6.高考艺术特长生加分政策2022
2022年江苏高考总分为750分。
其中语文、数学、外语分别为150分,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每门100分。其中,历史、物理以原始分计入总分;其余4门科目(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以等级分计入总分。
2022年江苏高考难度
2022年,江苏省语数外三门考试,使用的是全国新高考Ⅰ卷,由国家统一命题。使用相同试卷的省份还有广东、山东、河北、湖北、湖南、福建,这些省份同样实行3+1+2的新高考政策,考生分为物理类、历史类,大学招生时统一由各省教育考试院划分本科批次分数线、专科批次分数线。
2022年,江苏省物理、历史、化学、生物、政治、地理考试由江苏省自主命题。2022年新高考—卷的难度保持稳定,与实行新高考第一年的2021年相比不会发生太大变动。江苏省自主命题的科目同样难度将维持稳定。
2022年高考政策新规
江苏省2022年高考采用的是新高考一卷。新高考1卷适用地区:山东省、福建省、湖北省、江苏省、广东省、湖南省、河北省。
新方案总分750分,实行“3+1+2”模式;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统考科目,不分文理,使用全国卷。
2022年江苏高考特色:
高考总分值设置为750分。考生总分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成绩和学业水平考试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组成。
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以每门150分原始分计入总分,其中外语科目含听力考试30分。选择性考试科目每门均为100分,其中物理、历史科目以原始分计入总分,其余科目以等级分计入总分。
最新通知!事关2023年江苏高考!
2022年高考政策新规如下:
1、3+3模式:目前上海市和第二批实行新高考改革的4个省市,分别是北京、天津、山东、海南是采用3+3高考模式,指除语数外3科外,学生要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自主选择3科作为高考选考科目,经统计,该模式共有20种选科组合方式。在高考成绩计算时,语数英3科以卷面原始成绩计入高考总分,3门选考科目以等级赋分后的成绩计入高考总分。
2、3+1+2模式:目前采用3+1+2高考模式的8有个省市,分别是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指除语数外3科外,学生要在物理、历史中选择1科;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自主选择2科作为高考选考科目,经统计,该模式共有12种选科组合方式。该模式在高考成绩计算时,语文、数学、外语使用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选考科目中,物理或历史使用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中自主选择的两门科目按等级赋分后计入考生总成绩。
3、7选3模式:目7选3模式仅在浙江省实行,指除语、数、英三科外,考生须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含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7个高中学考科目中选择3科作为高考选考科目,经统计,该模式共有35种选科组合方式。在高考成绩计算时,语数英3科以卷面原始成绩计入高考总分,7选3的3科以等级赋分后的成绩计入高考总分。
2022年体育特长生高考政策
近日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发布通知 公布《江苏省2023年 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办法》 《办法》明确了报名对象、考试科目等 其中,考生网上报名时间 为2022年11月1日至4日 信息确认截止日期为11月7日 详情如下 ↓↓↓ 江苏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办法 一、报名对象 1.具有我省户籍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2.非我省户籍的来苏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申请在我省参加高考的,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我省取得普通高中学籍并有完整的普通高中学习经历; (2)其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3.在我省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人,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可以申请报名。符合条件的港澳台籍考生,可以申请报名。 4.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考)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考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其中,未成年人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二、考试科目 考生的报考科类分为普通类、体育类和艺术类。 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19〕31号)和《关于印发江苏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招委〔2019〕1号)规定: 统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3门,不分文理,使用全国卷。 选择性考试科目: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学生根据高校要求,结合自身特长兴趣,首先在物理、历史2门科目中选择1门,再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门科目中选择2门,考试成绩计入考生总分,作为统一高考招生录取的依据。 参加统一高考的学生,可以用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考试替代相应科目的合格性考试。 凡意向参加2023年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的考生,须取得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10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考生若未取得上述10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应报名参加相应科目考试。考生若对已取得的合格性考试成绩不满意的,可报名相应科目的考试。 报考艺术类的考生,如需参加专业省统考,还须选择报名参加相应科目的专业加试。 三、报名时间及办法 1.考生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1月1日至4日,信息确认的截止日期为11月7日。报名网址为www.jseea.cn或gk.jseea.cn。 考生报名时须支付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高等学校招生报名考试收费标准的函》(苏价费函〔2010〕56号)和《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普通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苏发改收费函〔2019〕414号)执行。报名费为20元/人,考试费为26元/门。 体育、艺术类专业加试的报名考试费按原省教育委员会、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我省高等学校等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苏教财〔2000〕23号、苏价费〔2000〕97号)执行。报名费为20元/人,考试费为60元/门。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必须遵循“高考与合格性考试同一属地报名考试”的原则,在报名地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地点办理报名手续。 往届生、社会考生以及在外省借读的我省户籍考生,在其户籍所在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地点办理报名手续。 凡不符合上述规定的考生,均须办理借考手续,填写《江苏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借考申请表》(附件1),经报名点及报名所在县(市、区)招办审核后方可办理相关报名手续。借考考生的高考报名、体检以及志愿填报等工作一律由报名地招办及相关部门负责。 随迁子女考生须由考生本人向现就读中学提交《2023年来苏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申请表》(附件2),由现就读中学汇总后报就读中学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和县(市、区)招办,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办理相关报名手续。 在我省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人,持护照和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以及符合条件的港澳台籍考生,可在我省各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地点办理报名手续。 考生在申请报名时,须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本人所填写内容、提供的相关材料客观、真实、准确,承诺参加考试招生时遵守有关管理规定。 3.报名时,考生须交验身份证、户口簿,其中往届生还须提供毕业证等有关证件。随迁子女考生还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身份证明。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和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 (2)稳定住所证明。考生本人或其监护人的房屋产权证、房屋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或考生和其监护人在我省的暂住证(居住证)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3)监护人就业证明。监护人在我省的就业单位或所在社区(村委会)出具的就业证明原件。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自行上网如实填报报名信息,并对自己所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4.考生凭考籍号参加高考报名。参加过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已在考试时取得考籍号,其他往届生和社会考生以及在外省借读的考生在高考报名时取得考籍号。考生参加历年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考报名建档必须使用同一个考籍号。各县(市、区)在本地报名信息全部确认后,生成考生号,供考生在考试、获取成绩、录取等有关环节使用。 四、报名流程 1.资格审核 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应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5〕13号)和《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考各类考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苏教考函〔2020〕16号)精神,加强对考生的户籍、报名资格、报名材料的审核工作,特别对于持有外省(市、区)居民身份证的考生要重点核查。考生报名信息确认后,如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报考,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有关部门及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须指定专人负责本地区应届毕业生的学籍审核。不具备报名点所在中学学籍的考生,须携带相关材料到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地点,由指定专人进行资格审核并办理报名手续。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的报名资格审核应在网上报名开始前进行。人数较多的报名点如来不及在报名前完成资格审核,也可在考生确认报名信息时同步进行。 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名单(含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统一由省教育厅基教部门提供。凡不在名单之列的,一律不得以我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如需取得我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资格,须经当地普通高中学籍管理部门认定,并在普通高中学籍管理系统中取得电子学籍,由省教育厅基教部门汇总提供。 (2)所有往届生、社会考生、在外省借读的我省户籍考生、随迁子女考生以及其他非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等,在报名开始前,一律先由专人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才能网上报名。已被普通高校录取而未报到或报到后退学的考生,报名时必须上交有关高校的录取通知书或提供退学证明。 (3)报名点须对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核,核对考生二代身份证相关信息。对于使用临时身份证等手工录入身份信息的考生,可先报名,但须在一定期限内补刷二代身份证,由报名点管理员再次进行审核确认。以军官证、护照等其他证件报名的考生,须由报名管理员再次审核确认身份信息。 2.填写报名信息采集表 考生高考报名前,须预先查阅和了解我省高考有关政策和规定,可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下载《江苏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信息采集表》(附件3),并认真阅读填表说明。 3.网上填报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凭身份证、考籍号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填报要求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立即网上提交。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7时。 考生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时,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考生报名信息进行数据逻辑校验,如果出现警告或提示信息,说明考生填报的栏目信息有误或有关成绩不符合要求,考生必须按警告或提示的内容仔细检查所填报栏目并进行修改,直至正确为止。考生务必核准本人最新户籍信息,并确保与当前公安户籍信息一致。如因填写错误,导致后期不能填报相关志愿,以及由此引起的其他遗留问题均由考生本人负责。 4.信息修改 考生报名信息网上提交成功后,在打印信息确认表之前,考生可凭密码重新上网修改自己所填的报名信息。 5.网上支付 考生报名信息网上提交成功后,系统将根据考生实际所报考科目自动生成应缴纳报名考试费金额,考生可通过网银、支付宝、微信等方式,按照核定金额支付报名考试费。网上支付成功后,考生方可到规定的报名点签字确认报考信息。 报考艺术类专业省统考的考生,还须单独支付相应的报名考试费。 6.信息确认 网上支付成功的考生,各报名点统一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仔细核对本人的报名信息,核对无误后,由考生本人在报名信息确认表上亲笔签字确认。报名信息确认截止时间为11月7日17时。 考生网上报名并立即提交后,系统才会保留考生的报名信息。考生只有网上支付成功后,方可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须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后方为有效,未经考生本人确认的报名信息一律无效。考生报名信息一经打印确认,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如因特殊情况确需修改信息的,由考生本人向报名点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报名点进行修改,并须重新打印后进行确认。已经确认的报名信息存入考生电子档案,签字确认后的报名信息确认表由报名点留存,保存期一年。 7.电子照片采集 电子照片将作为考生本人准考证唯一使用照片,用于考试期间的人像识别比对及毕业电子注册的照片审核,不符合要求的照片会影响考生的考试及毕业,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电子照片须按照证件照标准采集,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能反映本人面部特征,人像清晰。文件规格为宽480像素×高640像素,分辨率300dpi,24位真彩色;应符合JPEG标准,压缩后文件大小一般在20KB至40KB;文件扩展名应为JPG。 如考生在参加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报名时已经采集过照片且符合要求的,在高考报名时可不再进行照片采集;如未参加过照片采集、已采集的照片与本人差异性较大的、已采集的照片不符合证件照标准要求的,须在高考报名时采集照片。 五、体育类、艺术类专业考试的报考办法 1.报考体育类、艺术类专业考试的考生须在高考报名时一并填报体育类或艺术类专业考试相关信息。报名结束后,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上网打印专业考试通知书。考生凭相应的专业考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参加专业考试。 2.报考江苏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省统考的考生,须于11月1日至7日进行艺术类专业省统考信息确认和缴费,截止时间为11月7日17时。考生完成网上支付后,须返回系统查询缴费状态,当缴费状态为“已缴费”时方可打印专业考试信息确认表。 3.报考有关院校艺术类专业校考的考生,如其所报考专业是省统考涵盖专业,须根据江苏省及招生高校的要求,参加相关专业省统考且省统考成绩合格,方能按招生院校的录取规则参加录取。2023年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涵盖专业范围按《省教育考试院关于调整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涵盖专业范围的通知》(苏教考招〔2019〕17号)和《省教育考试院关于补充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省统考涵盖专业范围等事项的通知》(苏教考招〔2020〕6号)有关规定执行。 4.江苏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省统考信息确认和缴费时间另行通知。 六、残疾考生申请合理便利的相关要求 残疾考生申请合理便利的,按照《江苏省2023年残疾考生考试合理便利申请办法》执行。具体要求详见附件4。 七、享受照顾政策考生申请办法 凡是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按照《江苏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享受照顾政策考生申请办法》执行。具体要求详见附件5。 八、其他特殊类型考生报名办法 报考强基计划、综合评价招生、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保送生等特殊类型以及各类单独考试招生的考生除须参加高考报名外,还须按照招生高校规定的时间与方式,自行向报考高校办理报名考试手续,由招生高校进行资格审核。2022年江苏新高考志愿填报指南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深化招生录取制度改革,根据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江苏省2022年高职院校提前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院”)2022年在全省提前招生改革试点中继续招收体育特长生,具体招生办法如下:
一、招生项目和招生计划
学院2022年体育特长生共计划招生30人,此招生计划包含在学院提前招生总计划内,招收项目为:足球、篮球、跆拳道、健美操、田径、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排球。
二、报考条件
考生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江苏省内已参加2022年普通高考报名的高中教育阶段毕业生,考生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10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并取得成绩。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
②取得地市级及以上比赛前八名;
③取得县(区)级比赛前三名。
新高考2022年江苏采用哪一套考卷?
2022年高考成绩公布后,大家最关心的就是2022年新高考志愿填报,那么同学们都准备好怎么填报了吗?以下是我为大家带来的2022年江苏新高考志愿填报指南,希望您能喜欢!
2022江苏新高考志愿填报规则及指南
各批次志愿填报采用“院校专业组+专业(类)”模式。院校专业组由院校根据不同专业(或专业类)的人才培养需要和选考科目要求设置,是志愿填报的基本单位。考生的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须符合报考院校专业组的选考科目要求,方可填报相关志愿。
1.平行志愿[含艺术类传统(顺序)志愿]。
考生在获知高考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位次信息、各批次省录取控制 分数线 后,在省 教育 考试院门户网站或专设网站,分两个阶段网上填报志愿:
第一阶段:6月28日至7月2日,填报本科院校专业组志愿,包括普通类本科提前批次志愿,含军事、公安政法、航海、地方专项计划、乡村教师计划、其他院校等;体育类或艺术类本科提前批次志愿;普通类本科批次志愿。
第二阶段:7月27日至28日,填报专科批次院校专业组志愿。凡未被第一阶段各批次高校录取的考生均可填报,包括普通类、体育类、艺术类专科批次志愿。
2.征求志愿。
在各批次平行志愿[含艺术类传统(顺序)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将及时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组、专业(类)及计划数。未被录取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上网填报征求志愿。
考生应认真阅读有关高校招生章程以及我省公布的招生规定、招生计划,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填报院校专业组和专业(类)志愿,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022江苏新高考志愿录取批次
录取批次共设3批,其中本科2批,专科1批。高校录取工作分批次依次进行。
1.本科提前批次。包括军事院校等部分普通类本科院校(专业),体育类本科院校,艺术类本科院校。强基计划、综合评价(A类院校)等类型的录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之前进行。
2.本科批次。其中,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B类院校)、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招生的录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之后本科批次开始之前进行。
3.专科批次。其中,体育类、艺术类、定向培养士官等在普通类批量投档前完成录取。
2022高考志愿填报注意事项
首先,需要有考生对自身的认识,对自身的 兴趣 爱好 和特长有清楚的了解,还有自己的高考成绩和位次等。
其次,是要对高考政策的了解,如教育部、招生高校当年发布的政策。
再次,是对大学和专业信息的了解,如大学的办学层次、学科特色、开设课程、师资力量、人才培养等。
最后,同学们在填报志愿时,要综合考虑以上因素,并且根据志愿的填报技巧对志愿进行合理的规划。
高考结束后家长该做什么
1.首先要淡定
对考生而言,成绩出来后最难过的一关是家长关,尤其是对考砸了、“发挥失常”的考生,家长的反应与态度十分重要。有时候,家长的咒骂、责备,都可能让孩子那本已难受至极的心痛上加痛,生出自暴自弃的念头来。所以,家长的淡定最重要,这一点最难做到。
2.允许孩子发泄情绪
无论是学霸还是学渣,高考都是人生一个阶段的结束,对于这一段生活都会有各种各样的情绪,正面的也好、负面的也好,都需要发泄出来,所以,如果你的孩子想大吃大喝大睡,那就不要干涉,放心,放松变成放纵毕竟不多。
3.填志愿尊重孩子的选择
分数出来,填志愿就是的一件事了,“大包大揽”和“甩手掌柜”都不好。如果将填报高考志愿比喻成一场战役的话,那么家长、亲戚朋友都只不过是“参谋”而已,战役的“司令”只有一个,那就是你的孩子——考生自己。所以,你应该做的事是积极收集信息、整理资料,为孩子做一个合格的“作战参谋”,尊重孩子的选择。
4.和孩子进行一次平等的成人对话
选择在一个比较正式的地点,比如一个环境很好的茶馆,或是饭店的一个雅间,坐下来平等融洽地和孩子做一次深刻的成人谈话,举行一个小小的成人仪式,与孩子好好地安排和规划一下。当然除了这仪式,还可以和孩子聊天,了解孩子的想法,并帮助孩子一起梳理其想法、规划,让孩子明白自己想要什么,可以怎么做,并明确自己人生发展方向。
5.让孩子学着理财
高考后,很多学生都想着给自己买东西,比如换手机、购物、吃等。家长可以给孩子一笔钱,让孩子有一个好好理财的机会。
6.给孩子一个自立的机会
毕业 旅行是很多考生的选择,家长正好可以放手,让子孩子从头到尾自己规划,学会自立。不过,也要注意孩子说走就走,至少要知道孩子去了哪里。曾经有考生和小伙伴去远的地方玩几天,但是他不许家长问去哪儿,也不让家长联系他,结果远游期间正好有高校想联系学生却联系不上,考生错失录取机会。
孩子的成长就是一个与父母渐行渐远的旅程,和父母在一起共同生活的时间越来越少了,像小鸟长大就要飞到自己的天空,离开父母是一个人真正的人生开始,所以利用好孩子大学前的一点点短暂的时光,给孩子更多的爱和祝福!
孩子们陪伴父母的时间越来越少,也好好利用这个时间,再陪一陪爸爸妈妈,毕竟父母爱孩子,不是为了你在他们身边回报他们,而是为了你更好的离开他们,你人生的幸福快乐就是对父母极好的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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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艺术特长生加分政策2022
江苏省2022年高考采用的是新高考一卷。
新高考一卷适用地区还有山东省、福建省、湖北省、江苏省、广东省、湖南省、河北省。新高考一卷二卷都是由教育部依据同一份考试大纲命制的,两份试卷的试题结构基本相同,区别不大。
江苏实行3+1+2模式,所谓“3+1+2”模式,“3”指的是语文、数学、英语,每科150分,总分为450分。“1”指的是物理和历史任选一科,总分为100分,按原始分算分。
“2”指的是在化学、生物、政治、地理中任选两科,总分为200分,采取等级赋分,也就是按成绩排名赋分。这些科目的总分加起来为750分。
高考各地区分别使什么考试卷:
一、全国甲卷(原全国Ⅲ卷不变)。
地区:云南、广西、贵州、四川、西藏。
这五个省份的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均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
二、全国乙卷(全国Ⅰ卷、全国Ⅱ卷合并后)。
地区:河南、山西、江西、安徽、甘肃、青海、内蒙古、黑龙江、吉林、宁夏、新疆、陕西。
全国乙卷的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均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
三、新高考Ⅰ卷。
地区:广东、福建、江苏、湖南、湖北、河北、山东、浙江。
语文、数学、外语三门考试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
物理、历史、化学、政治、生物、地理由各省自行命题。
其中广东、福建、江苏、湖南、湖北、河北6个省是3+1+2模式的高考省份,山东省、浙江省是综合改革3+3省份。
四、新高考Ⅱ卷。
地区:辽宁、重庆、海南。
语文、数学、外语三门考试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
物理、历史、化学、政治、生物、地理由各省自行命题。
其中辽宁、重庆两省市是3+1+2省份,海南是综合改革3+3省份。
五、自主命题。
地区: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
这几个地区的考生分别使用其自主命题的试卷,即:北京卷、上海卷、天津卷。
法律分析:
报名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初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初一年级、初二年级学生和高中阶段在籍学生;
2.因触犯刑律被追诉或正在服刑者;
3.国家规定不宜在校学习的传染病患者。
招生计划
(一)普通高中、本市中专计划由市教育局下达到县区和市直学校。市教育考试院在考生填报志愿前,将市教育局下达的计划与省相关部门下达到我市的招生计划一并向社会公布。
(二)实行普通高中属地招生。全市分为涟水县、盱眙县、金湖县和城区(含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江浦区、淮安区、淮阴区、洪泽区、工业园区、生态文旅区)四个招生区域。江苏省淮阴中学创新人才实验班180人、江苏省清江中学国防班90人面向全市招生,招生计划在学校招生总计划中单列,未完成的招生计划不转入该校其他类的招生计划;两校其他计划在城区招生区域内招生。其他普通高中在学校所在招生区域内招生,不得跨区域招生。
(三)继续执行热点高中(即四星级高中)计划的70%定向分配政策。各县区热点高中计划的70%定向分配到本县(区)初中学校,并报市教育局备案。江苏省淮阴中学、江苏省清江中学、淮阴师范学院附属中学(含新校区)招生计划的70%定向分配到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江浦区、工业园区、生态文旅区的初中学校和市直初中学校。
(四)热点高中继续执行学校自主招生政策。自主招生计划数原则上不超过30人。
(五)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纳入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招生范围应与所在地公办普通高中保持一致,实行同步招生;生源不足的,由市教育局在全市范围内统筹调剂安排招生计划。
(六)五年制高职、“3+3”中职与高职分段培养项目、外省和外市中专计划由省下达,市统一执行。
(七)高中阶段招生学校必须具备办学许可证,并年检合格。普通高中招收国际班需要按规定取得办班资格。
报名工作
(一)时间:2021年中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和2022届学生生物、地理考试报名工作已分别于1月中旬和3月上旬结束。
(二)地点:因实行普通高中属地招生,今年已报名的所有考生须进一步确认其所属招生区域。应届初中毕业生须根据学籍所在地或本人户籍所在地确认所属招生区域;非应届初中毕业生须根据原报名地或本人户籍所在地确认所属招生区域。此项工作由原报名地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核、完成确认。
2022年起,应届初中毕业生须在学籍所在招生区域报名并填报志愿,非应届初中毕业生须在户籍所在招生区域报名并填报志愿。
(三)费用:根据淮安市教育局、淮安市原物价局、淮安市财政局《关于明确高中阶段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淮教财〔2006〕7号、淮价费〔2006〕52号、淮财综〔2006〕9号),参加中等学校招生考试的考生报名时须缴报名费12元,七门学科每科考试费9元。地理生物、信息技术和艺术科目不收费。命题、制卷(答题卡)、阅卷等费用由市教育局承担,组织考试等费用由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承担。
法律依据:
《江苏省淮安市高校招生委员会关于2021年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招委会各县区招生委员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和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教育事业发展情况,进一步深化初中教育改革发展,高质量普及高中教育,切实规范办学行为,努力提升办学水平,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现对我市2021年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报名条件
(一)报名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初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初一年级、初二年级学生和高中阶段在籍学生;
2.因触犯刑律被追诉或正在服刑者;
3.国家规定不宜在校学习的传染病患者。
二、招生计划
(一)普通高中、本市中专计划由市教育局下达到县区和市直学校。市教育考试院在考生填报志愿前,将市教育局下达的计划与省相关部门下达到我市的招生计划一并向社会公布。
(二)实行普通高中属地招生。全市分为涟水县、盱眙县、金湖县和城区(含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江浦区、淮安区、淮阴区、洪泽区、工业园区、生态文旅区)四个招生区域。江苏省淮阴中学创新人才实验班180人、江苏省清江中学国防班90人面向全市招生,招生计划在学校招生总计划中单列,未完成的招生计划不转入该校其他类的招生计划;两校其他计划在城区招生区域内招生。其他普通高中在学校所在招生区域内招生,不得跨区域招生。
(三)继续执行热点高中(即四星级高中)计划的70%定向分配政策。各县区热点高中计划的70%定向分配到本县(区)初中学校,并报市教育局备案。江苏省淮阴中学、江苏省清江中学、淮阴师范学院附属中学(含新校区)招生计划的70%定向分配到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江浦区、工业园区、生态文旅区的初中学校和市直初中学校。
(四)热点高中继续执行学校自主招生政策。自主招生计划数原则上不超过30人。
(五)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纳入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招生范围应与所在地公办普通高中保持一致,实行同步招生;生源不足的,由市教育局在全市范围内统筹调剂安排招生计划。
(六)五年制高职、“3+3”中职与高职分段培养项目、外省和外市中专计划由省下达,市统一执行。
(七)高中阶段招生学校必须具备办学许可证,并年检合格。普通高中招收国际班需要按规定取得办班资格。
三、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是学校向社会公布招生方案和录取规则等招生信息的主要形式,是开展招生工作、录取新生的基本依据。各学校拟定的《招生章程》内容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法规和省、市有关规定。各学校拟在各类媒体宣传的招生简章、程序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中共淮安市委宣传部等部门联合印发的《淮安市学校招生广告备案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规定,报市教育局审核备案后方可发布。
四、报名工作
(一)时间:2021年中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和2022届学生生物、地理考试报名工作已分别于1月中旬和3月上旬结束。
(二)地点:因实行普通高中属地招生,今年已报名的所有考生须进一步确认其所属招生区域。应届初中毕业生须根据学籍所在地或本人户籍所在地确认所属招生区域;非应届初中毕业生须根据原报名地或本人户籍所在地确认所属招生区域。此项工作由原报名地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核、完成确认。
2022年起,应届初中毕业生须在学籍所在招生区域报名并填报志愿,非应届初中毕业生须在户籍所在招生区域报名并填报志愿。
(三)费用:根据淮安市教育局、淮安市原物价局、淮安市财政局《关于明确高中阶段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淮教财〔2006〕7号、淮价费〔2006〕52号、淮财综〔2006〕9号),参加中等学校招生考试的考生报名时须缴报名费12元,七门学科每科考试费9元。地理生物、信息技术和艺术科目不收费。命题、制卷(答题卡)、阅卷等费用由市教育局承担,组织考试等费用由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承担。
五、填报志愿
(一)时间:2021年6月3日至6月5日。
(二)江苏省淮阴中学创新人才实验班、江苏省清江中学国防班设立单独志愿。除单独志愿外,考生只能填报所属招生区域内普通高中志愿,所填报的四星级普通高中志愿个数不得超过三个。除普通高中以外的其他学校,考生可单报或兼报市教育考试院所公布计划中的任何一类。
(三)志愿填报工作在网上进行,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可上网自主填报和修改志愿。网上填报时间截止后,由各县区招考机构打印考生志愿核对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各学校网上填报志愿的确认工作。考生填报志愿前必须全面了解和把握招生政策,志愿必须经本人签字,确认后不得更改,确属违背考生本人意愿的可在6月10日到市教育考试院更改。
(四)为完成各类学校招生计划,规范招生行为,在各类学校现场录取工作结束后,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和计划数及填报征求志愿的分数要求,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考生于7月18日至19日上网填报征求志愿,并到县(区)招考机构指定地点确认,由市统一组织录取,没有填报征求志愿的考生不予办理补录取手续。
六、考试、阅卷
(一)考试科目及分值:语文、数学、英语各为150分(英语150分中含听力口语测试30分);道德与法治、历史各为45分;物理80分;化学60分;体育50分;信息技术、生物、地理卷面满分各为100分,音乐、美术卷面满分各为50分,均按得分的10%(进一法)计入中考总分;中考总分为770分。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查按教育厅要求由县(区)组织,考查成绩折算为合格和不合格两档。随着新高考方案实施,2022年将进一步深化中考考试招生改革工作。
(二)考试时间及形式:语文150分钟;数学、英语各120分钟;物理、化学两学科合场分时分卷考试,其中:物理80分钟,化学60分钟;道德与法治、历史两学科合卷开卷考试,90分钟;生物、地理两学科实行合场分卷考试,90分钟;艺术与信息技术合场上机考试,考试时长共60分钟;英语听力口语实行上机考试;体育实行电子化考试。
(三)考试组织及领导:全市中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和初二生物、地理考试工作,在市招生委员会和市教育局领导下,按照《淮安市中等学校招生工作细则》要求,由市教育考试院及相关处室具体实施。全市统一文化考试日期为6月15、16、17日三天。体育、艺术与信息技术、英语听力口语考试,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查已于4月完成。初二生物、地理考试已于5月18日完成。
(四)实行升学考试与毕业考试合并进行,考试结果既是学生毕业的主要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
(五)考试全部在标准化考场进行。
(六)综合素质评定结果进入考生档案,作为衡量学生是否达到初中毕业标准和高中阶段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七)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命题和网上评卷。考试成绩通知单由各县区招考机构负责打印,向学校、考生发放。
七、录取工作
各类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市招生委员会、市教育局领导下,由市教育考试院会同有关处室具体实施。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志愿择优录取。
(一)录取原则
1.未参加2021年中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的考生没有被录取资格;任何学校不得在中考录取前通过组织考试或变相考试的方式录取新生;严禁任何学校招收已被其他学校正式录取的考生,杜绝二次录取。
2.各类学校的录取按考生志愿,依据中考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定结果和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查等级择优录取。
3.学校根据其预先公布的《招生章程》录取,并负责对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对于不同志愿最低录取线上总分相同的考生,录取时志愿优先;对于同一志愿最低录取线上总分相同的考生,学校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的,文化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语文、数学、英语成绩之和,语文、数学成绩之和,数学成绩高低顺序录取。
4.高中学校录取的新生,综合素质评定、理化生实验操作须为合格以上等级。
5.四星级普通高中可在所在招生区域内执行自主招生政策。由学校制定方案,于6月23日前向全校及社会公示拟定人选,6月27日前将公示后的合格人选报市教育局审定。自主招生录取分数最多可在该校统招计划30%的录取线下降50分,具体降分标准由各学校在《招生章程》中予以明确。淮安市淮海中学作为教育部授予的“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招收足球特长生40名(男女各20名),淮安市楚州中学作为“女子足球”试点学校,招收女子足球特长生26名,两校所招足球特长生的录取分数线原则上不低于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
6.热点高中学校的录取工作分五步进行。第一步,江苏省淮阴中学、江苏省清江中学单列计划在全市范围内按单独志愿择优录取。第二步,热点高中学校在所在招生区域内按第一志愿择优录取统招计划的30%(江苏省淮阴中学、江苏省清江中学统招计划的30%须减去单列计划)。第三步,在热点高中学校统招计划30%的录取线下降20分,按第一志愿择优录取定向分配计划。第四步,热点高中学校在所在招生区域内择优录取自主招生计划。第五步,对于热点高中学校未完成的自主招生计划和定向分配计划,在学校所在招生区域内按志愿择优录取。非在籍生、借读生(借入、借出)、公办初中不符合定向招生条件的学生以及2020年7月1日后转入的学生都不享受该初中学校定向计划降分录取政策。
7.非应届初中毕业生报考普通高中,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减10分后参加录取。
8.中考成绩公布后,市教育局将公布四个招生区域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以及全市其他各类学校录取最低控制线,任何学校不得录取招生区域控制线下的考生。
9.师范类学校师范专业五年制高职最低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中考总分的60%。
(二)录取时间
1.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时间为7月3日。
2.五年制高职、“3+3”中职与高职分段培养项目,录取时间为7月5日至7月7日。
3.中专、技工院校的录取时间为7月8日至7月10日。
八、照顾政策
凡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录取时将给予照顾(如考生具备两项以上照顾条件时,只享受其中一项,照顾分不得累加),由学校择优录取。
(一)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加5分投档。
(二)归侨子女、归侨青年以及华侨子女和港澳、台湾省籍的考生录取时加10分投档。
(三)烈士子女录取时加当年中考文化分值的10%投档。
(四)驻淮部队现役军人随军子女照顾政策按淮办发〔2013〕43号文件执行。
(五)非驻淮部队现役军人子女照顾政策
1.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录取时加当年中考文化分值的10%投档。
2.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录取时加当年中考文化分值的5%投档;被战区(原军区)级或省级以上表彰、因公致残(五级和六级)军人的子女,录取时加当年中考文化分值的4%投档。
(六)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子女,录取时加30分;荣立个人二等功及以上的公安民警的子女,录取时加10分投档。
九、组织管理
中等学校招生考试工作任务重,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各县区招委会和教育行政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招生考试的各项工作平稳、顺利。
(一)加强领导,确保招生考试工作顺利进行。各县区、各学校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统一领导,落实属地责任,建立完善的应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防止重大事故和差错发生,确保改革平稳落地。严格执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报名、志愿填报工作组织不规范,考点考场纪律松懈,招生混乱和由于地方保护主义及管理不力而造成的不安全不稳定问题,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既要保证各类学校招生计划完成,又要严格执行审定的招生计划。
(二)强化管理,确保安全工作万无一失。各县区、各学校要认真抓好招生考试的安全管理工作。一是考卷安全,确保不泄密。各县区招考机构和考点要加强硬件建设,严格安全保密制度和考试管理制度,在命题、制卷、运送、保管、评卷、录取等各个环节确保万无一失。二是考试安全,确保考风正。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大诚信考试宣传力度,教育考生自觉遵守考试纪律,有效遏制各种形式的舞弊行为。三是考生安全,确保无事故。市、县(区)要认真做好治安、卫生、防疫、交通、应急机制等安全方面的保障工作,确保考试期间的考生安全。四是信息安全,确保专人管。各县区招考机构和初中学校要做好信息安全工作,未经审批不得向属地市、县(区)招考部门外的任何机构和人员提供生源信息。
(三)做好服务,实施“阳光招生”。招生部门与学校在招生过程中要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阳光”操作,要运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及时公布招生政策、招生办法、录取结果等不涉及保密的招生信息。要进一步完善招生过程中的监督机制,加强纪检监督和舆论监督,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四)严肃纪律,规范招生行为。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关于高中阶段招生文件规定。
1.未经市教育局批准、未取得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和未按规定参加年检的学校,以及不具备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基本条件的学校不得招生,未取得国际班招生资格的学校,不得以国际班名义招生,民办高中必须实行独立办学,不得相互代招,不得将民办高中学生与公办高中学生混合编班,否则所招学生一律不能取得学籍,遗留问题由学校自行负责。
2.根据苏教职〔2016〕10号文件要求,各学校不得为社会培训机构以及其他单位代报招生计划和代办学籍。中职(技工)学校录取的应届生须严格按照市教育考试院打印的录取名册办理学籍。
3.任何学校不得在新闻媒体刊播虚假广告,不得采用不正当手段争抢生源,不得做贬低其它学校的宣传。生源学校必须在填报志愿前把学生所订的由市教育考试院编制的《中等学校招生报考指南》完整发给每一位考生。招生学校不得采用考前与考生签订协议等形式作任何承诺,诱导学生填报志愿。
4.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应届初中毕业生资格的审核,以及对学籍变更的审核,凡有反映非应届初中毕业生作为应届初中毕业生报考普通高中的和办理虚假学籍参加定向分配计划录取的,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5.各学校要认真做好考生填报志愿的指导工作,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强迫考生填报志愿;不得误导、欺骗考生填报志愿,特别是不得封堵省、市有关部门统一下达的招生计划,强迫考生报考本校或其他指定学校;任何学校不得进行有偿招生,对收送“介绍费”、“推荐费”的学校及个人,一经查实,按照苏教办〔2017〕14号文件要求严肃处理。
6.各招生学校在招生工作中,要严格执行收费政策,严格执行审定的招生计划,严格执行招生审批程序,严格履行录取手续,公办普通高中不得跨设区市招生。学校自主招生办法和拟定人选须报市教育局审核。严禁任何学校暗箱操作,擅自录取。各学校须凭市教育考试院审批的录取名册到有关部门办理新生学籍。各学校的录取通知书由市教育局统一印制。
7.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升学率。
以上意见,请各县区招委会、教育行政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并传达到所有初中学校和招生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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