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高考本科批征集志愿_2021辽宁本科批征集志愿
1.2020年辽宁高考本科批第二次征集志愿招生
2.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高考成绩查询入口 2021辽宁高考查分系统?
3.2023本科一批征集志愿有哪些学校
4.辽宁高考本科录取不是已经开始了吗
5.2015辽宁高考三本掉了征集志愿怎么填
6.辽宁高考志愿填报指南
60个。
2022年辽宁高考志愿用3+1+2的选科模式及专业(类)+院校的录取模式,本科批可以填报112个志愿,每个志愿可填1个专业,专科可以填60个志愿,每个志愿可填1个专业,不可以专业调剂。
可以填满所有志愿,也可选择填报其中部分志愿。
1、提前批:设置2个院校志愿
普通类本科提前批、高职(专科)提前批设2个有序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4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
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教育部高校专项招生和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合并单设志愿栏(简称特殊类型招生志愿)。特殊类型招生志愿设1个院校志愿,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
2、本科批:设置112个“专业+学校”的平行志愿。
3、专科批:设置60个“专业+学校”的平行志愿。
2022辽宁新高考志愿不能同时兼报限制
(1)普通类本科提前批志愿(含“征集志愿”)、艺术类本科批志愿、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志愿不能兼报;普通类本科提前批“征集志愿”、体育类本科批志愿不能兼报。
(2)普通类本科提前批“征集志愿”、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志愿、教育部高校专项志愿、艺术类本科批志愿、体育类本科批志愿不能兼报。
(3)普通类本科批志愿、艺术类本科批“征集志愿”、体育类本科批“征集志愿”不能兼报。
(4)普通类本科批“征集志愿”、艺术类高职(专科)批志愿(含“征集志愿”)、体育类高职(专科)批志愿(含“征集志愿”)不能兼报。
(5)艺术类平行志愿和有序志愿两个阶段的“征集志愿”不能兼报。
2020年辽宁高考本科批第二次征集志愿招生
这篇关于《辽宁2013年高考二批本科补报志愿考生4881人》,是 特地为大家整理的,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近日,辽宁省高考二批本科征集志愿阶段录取开始。
记者从辽宁省招考办了解到,本次二批本科征集志愿,全省补报志愿考生4881人,其中文科1335人,理科3546人。
在之前公布的二本剩余中,理科250所学校有3119个剩余,文科156所学校有1200个剩余,显然补报志愿考生数多于了剩余数。
按照招生录取工作日程安排,7月30日下午开始普通类二批本科院校征集志愿阶段录取,目前已经投档第一志愿考生3131人,其中文科884人,理科2247人。
辽宁省的很多高校今年招生形势不错,多所高校在二本录取第一阶段就全部录满,没有剩余。其中沈阳医学院在二批本科录取工作于7月26日结束,在第一阶段招生就全部完成,没有剩余,最低分数线为495分,超出辽宁省控制分数线25分,其中口腔医学专业最低分都在一本控制分数线上,可见专业受学生和家长的青睐程度。
按照录取时间安排,第三批本科院校将于8月1日至8月6日录取;8月4日8时~12时,考生查询录取结果和院校剩余招生;未被录取考生填报“征集志愿”,并签字确认。8月5日14时至8月6日,补充录取。
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高考成绩查询入口 2021辽宁高考查分系统?
辽宁高考本科提前批艺术类征集志愿已经开始填报,本次征集志愿的填报时间为2020年8月29日08:00—8月29日15:00。下面我为大家总结整理了本次征集志愿的招生,请各位考生抓紧时间填报。
辽宁2020本科批第二次征集志愿招生
文史
理工
征集志愿填报技巧
1、密切关注,抓紧填报
一般而言,各批次征集志愿的时间比较短,考生和家长要密切关注教育考试院网站,及时获取各批次填报征集志愿的时间,和剩余的信息。一般考生所在中学也会及时通知学生。在这里提醒各位考生和家长的,每批次征集志愿的截止时间一到,网上填报志愿系统将自动关闭,所以考生要尽早填报,不要错失良机。
2、量力而行,服从调剂
考生还要注意量力而行,不要盲目冲高。一些征集志愿中的“好学校”,往往更是抢手,如果分数不占优势,也很难被录取。由于征集志愿是按平行志愿的填报模式,因此,志愿之间一定要有适当的梯度,不能将院校志愿全部填为热门高校。应根据“冲一冲”、“稳一稳”、“保一保”、“垫一垫”来设计,冷热搭配,增大投挡成功的几率。
这里要特别提醒考生,征集志愿是每个批次最后一次被录取的机会,因此,考生一定要规避高校招生章程中标明的“禁区”,同时尽可能填写专业服从调剂以增加录取保险系数。
2023本科一批征集志愿有哪些学校
据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公布的消息,辽宁省2023年高考考生成绩于6月23日下午发布,具体发布时间和途径,待相关准备工作完成后另行公告。以往,辽宁高考成绩可通过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进行查询,今年应该也不例外。下面是教务老师整理的辽宁高考成绩查询入口方式。
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
辽宁高考成绩查询入口通道汇总
考生填报“征集志愿”的时间安排如下:
1、普通类
(1)7月16日8:00-12:00,填报本科提前批“征集志愿”
(2)7月25日8:00-15:00,填报本科批第一次“征集志愿”
(3)7月29日8:00-15:00,填报本科批第二次“征集志愿”
(4)8月10日8:00-12:00,填报高职(专科)批第一次“征集志愿”
(5)8月13日8:00-12:00,填报高职(专科)批第二次“征集志愿”
2、艺术类
(1)7月19日8:00-12:00,填报艺术类本科批“征集志愿”
(2)7月 30日8:00-12:00,填报艺术类高职(专科)批“征集志愿”
3、体育类
(1)7月19日8:00-12:00,填报体育类本科批“征集志愿”
(2)7月 30日8:00-12:00,填报体育类高职(专科)批“征集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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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高考本科录取不是已经开始了吗
2023本科一批征集志愿有北方工业大学、中国民航大学、河北大学、华北电力大学(保定)、中国医科大学等院校。
各地区本科一批院校:
1、广西。2023年广西本科一批征集志愿的院校名单有北方工业大学、中国民航大学、河北大学、华北电力大学(保定)、中国医科大学等院校。
2、宁夏。2023年宁夏本科一批征集志愿的院校名单有北京语言大学、华东政法大学、江苏科技大学、华北电力大学(北京)、湖南科技大学等院校。
3、江西。2023年江西本科一批征集志愿的院校名单有天津师范大学、华北理工大学、山西医科大学、赣南师范大学、四川师范大学等院校。
4、四川。2023年四川本科一批征集志愿补录院校名单有北京邮电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中南民族大学、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等院校。
6、河南。2023年河南本科一批征集志愿补录院校名单有山东交通学院、滨州学院、武警特种警察学院、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等院校。
7、黑龙江。2023年黑龙江本科一批征集志愿补录院校名单有天津师范大学、燕山大学、长春理工大学、河南大学、四川外国语大学等院校。
扩展资料: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招生录取批次是指“本科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专科一批”“专科二批”等招生批次。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近年积极推动各地开展高校招生录取批次改革,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批次合并体现了国家改革的总体方向。
截至2019年06月,已有北京、上海、天津、河北、浙江、甘肃、江苏、山东、福建、四川、山西、陕西、广西、湖北、江西、辽宁、广东、内蒙、重庆、贵州、河南、安徽、云南、西藏、新疆、宁夏、吉林,27个省(市、区)取消第三批次本科,
其中天津分二批AB段、山西分二批A/B/C段,其余省份待定。改革已经取得重要的积极成效,取消批次对减轻基础教育焦虑负担和高考焦虑具有重要深远的意义。
2015辽宁高考三本掉了征集志愿怎么填
是的,已经开始了。提前批是7月12日开始,本科一批次是7月20日开始,现在本科一批次已经进入了征集志愿阶段。这是今年普通招考的时间安排表:
(一)普通类:
1.香港单独招生院校录取:7月10日前。
2.本科提前批次院校录取:7月12日至17日。
(1)7月12日至15日,第一阶段录取。
(2)7月16日6:00前,公布有关院校剩余招生。
(3)7月16日8:00-12:00,考生查询剩余招生、通过高考志愿网上填报系统验证本人是否可填报“征集志愿”并自愿按时填报“征集志愿”。
(4)7月16日15:00前,收集、整理“征集志愿”信息。
(5)7月16日18:00至17日,补充录取。
3.专科提前批次院校录取:7月16日至19日。
4.自主选拔招生(含免费师范生的自主选拔招生)、高水平艺术团招生、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教育部高校专项招生录取:7月12日至19日;
5.本科一批院校录取:7月20日至29日。
(1)第一阶段录取:7月20日至23日11:00。
(2)第一阶段录取剩余统计:7月23日13:00至17:00。
(3)第一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
①7月24日6:00前,公布第一阶段录取有关院校剩余招生。
②7月24日8:00—12:00,考生查询剩余招生、通过高考志愿网上填报系统验证本人是否可填报“征集志愿”并自愿按时填报“征集志愿”。
③7月24日15:00前,收集、整理“征集志愿”信息。
④7月24日18:00至7月26日11:00,补充录取。
(4)第一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剩余统计:7月26日13:00至17:00。
(5)第二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
①7月27日6:00前,公布第一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有关院校剩余招生。
②7月27日8:00—12:00,考生查询剩余招生、通过高考志愿网上填报系统验证本人是否可填报“征集志愿”并自愿按时填报“征集志愿”。
③7月27日15:00前,收集、整理“征集志愿”信息。
④7月27日18:00至7月29日,补充录取。
6.我省地方专项招生录取:7月24日至28日。
(1)第一阶段录取:7月24日。
(2)第一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
①7月25日6:00前,公布第一阶段录取有关院校剩余招生。
②7月25日8:00—12:00,考生查询剩余招生、通过高考志愿网上填报系统验证本人是否可填报“征集志愿”并自愿按时填报“征集志愿”。
③7月26日,补充录取。
(3)第二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
①7月27日6:00前,公布第一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有关院校剩余招生。
②7月27日8:00—12:00,考生查询剩余招生、通过高考志愿网上填报系统验证本人是否可填报“征集志愿”并自愿按时填报“征集志愿”。
③7月28日,补充录取。
7.本科二批院校录取:7月30日至8月8日。
(1)第一阶段录取:7月30日至8月2日11:00。
(2)第一阶段录取剩余统计:8月2日13:00至17:00。
(3)第一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
①8月3日6:00前,公布第一阶段录取有关院校剩余招生。
②8月3日8:00—12:00,考生查询剩余招生、通过高考志愿网上填报系统验证本人是否可填报“征集志愿”并自愿按时填报“征集志愿”。
③8月3日15:00前,收集、整理“征集志愿”信息。
④8月3日18:00至8月5日11:00,补充录取。
(4)第一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剩余统计:8月5日13:00至17:00。
(5)第二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
①8月6日6:00前,公布第一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有关院校剩余招生。
②8月6日8:00—12:00,考生查询剩余招生、通过高考志愿网上填报系统验证本人是否可填报“征集志愿”并自愿按时填报“征集志愿”。
③8月6日15:00前,收集、整理“征集志愿”信息。
④8月6日18:00至8月8日,补充录取。
8.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招生录取:8月8日。
9.高职(专科)院校录取:8月9日至17日。
(1)第一阶段录取:8月9日至8月11日11:00。
(2)第一阶段录取剩余统计:8月11日13:00至17:00。
(3)第一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
①8月12日6:00前,公布第一阶段录取有关院校剩余招生。
②8月12日8:00—12:00,考生查询剩余招生、通过高考志愿网上填报系统验证本人是否可填报“征集志愿”并自愿按时填报“征集志愿”。
③8月12日15:00前,收集、整理“征集志愿”信息。
④8月12日18:00至8月14日11:00,补充录取。
(4)第一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剩余统计:8月14日13:00至17:00。
(5)第二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
①8月15日6:00前,公布第一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有关院校剩余招生。
②8月15日8:00—12:00,考生查询剩余招生、通过高考志愿网上填报系统验证本人是否可填报“征集志愿”并自愿按时填报“征集志愿”。
③8月15日15:00前,收集、整理“征集志愿”信息。
④8月15日18:00至8月17日,补充录取。
辽宁高考志愿填报指南
1、2015年辽宁省高考本科三批征集志愿时,省教育考试院会公布征集志愿的学校和专业,欲填报征集志愿的考生,可以到考试院查询征集志愿的学校和专业。
2、高考每个批次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教育考试院会公布缺额学校征集,没有被录取的考生可以上网填报征集志愿或降分征集志愿,报考没有招够人数的缺额学校。准确的征集志愿填报时间考试院会公布。
辽宁省高考按考试科类分文史类、理工类;按报考类别分普通类(文史、理工)、艺术类(文史、理工)、体育类(文史、理工)。
招生录取工作分科类按照批次设置顺序进行。
(一)志愿设置
1.批次设置
(1)普通类(文史、理工)录取批次划分为:本科提前批、专科提前批、本科批、高职(专科)批。
军队、公安、航海类等专业及个别经教育部和省招考委批准的院校的专业列入本(专)科提前批次招生。
高校强基招生录取安排在我省艺术类本科提前批次投档工作开始前进行,被录取考生不再参加后续高考志愿录取。
高校综合评价录取安排在我省普通类本科提前批次招生,志愿填报在本科提前批次志愿栏中,考生应认真阅读有关高校的招生章程,了解相关招生规定、要求、条件等,符合报考条件(或者已经获得有关高校报考资格)、有意报考的考生,须将综合评价录取院校填报在本科提前批的第一顺序志愿。
高水平艺术团招生、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教育部高校专项招生录取安排在普通类本科批次投档工作开始前进行。
教育部直属高校公费师范生招生录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
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招生(以下简称免费医学定向生)安排在普通类专科提前批次录取。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将免费医学定向生承办院校(辽东学院)填报在普通类专科提前批的第一顺序志愿。
辽宁省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招生、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招生、民族班、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安排在本科批录取。
(2)艺术类(文史、理工)录取批次划分为:本科提前批、本科批、高职(专科)批。
(3)体育类(文史、理工)录取批次划分为:本科批、高职(专科)批。
2.院校及专业志愿设置
普通类本科提前批、专科提前批设2个有序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4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专业服从志愿如填愿意,视为服从该校所有系科、专业;填写不愿意或不填写的,一律视为不愿意,愿意与否均为无条件。下同)。本科批设16个平行的院校志愿,高职(专科)批设9个平行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
艺术类本科提前批设1个院校志愿。艺术本科批录取分为两个阶段,使用我省美术类统考成绩并执行我省统一投档原则的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专业在本科批第一阶段录取,设9个平行的院校志愿;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本科院校其它艺术类专业及不执行我省统一投档原则的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专业,在本科批第二阶段录取,设2个有序的院校志愿。艺术类高职(专科)批院校录取分为两个阶段,美术类专业在高职(专科)批第一阶段录取,设5个平行的院校志愿;其它艺术类专业,在高职(专科)批第二阶段录取,设2个有序的院校志愿。艺术类各批次每个院校设4个专业志愿和无条件的专业服从志愿。
体育类专业录取分为两个批次:本科批、高职(专科)批。本科批、高职(专科)批均设9个平行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4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
3.“征集志愿”设置
我省普通类(文史、理工)本科提前批(除综合评价录取院校外)、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实行“征集志愿”补充录取;艺术类除本科提前批外的其他录取批次(阶段),实行“征集志愿”补充录取;体育类各批次均实行“征集志愿”补充录取。在有关科类、批次的相应阶段录取结束后,如部分高校未完成招生,省招考办将通过高考志愿网报系统公布剩余情况(同时在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公布,网址为://.lnzsks)。达到相应批次填报“征集志愿”分数要求、符合相应条件规定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填报“征集志愿”,参加“征集志愿”录取,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视为自动放弃“征集志愿”录取。“征集志愿”设置如下:
(1)普通类:
本科提前批安排一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设一个有序的院校志愿和批次服从志愿(批次服从志愿如填愿意,视为服从该批次的所有学校,填写不愿意或不填写的,一律视为不愿意,愿意与否均为无条件。下同),院校志愿中设4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
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均安排两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本科批两次“征集志愿”均设9个平行的院校志愿,高职(专科)批两次“征集志愿”均设5个平行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
(2)艺术类:
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两个阶段均安排一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征集志愿”的志愿设置、投档原则与原批次相同。本科批第二阶段、高职(专科)批第二阶段“征集志愿”设批次服从志愿。
(3)体育类:
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均安排一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征集志愿设5个平行院校志愿和4个专业志愿,投档原则与原批次相同。
4.单设志愿栏的特殊类型招生录取
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教育部有关高校面向我省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简称教育部高校专项)和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合并单设志愿栏(简称单独招生志愿)。单独招生志愿设1个院校志愿,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
(二)志愿兼报有关限制及注意事项
考生填报志愿时,理工类考生只能填报理工类的院校(专业),文史类考生只能填报文史类的院校(专业),艺术类考生既可填报艺术类的院校(专业)也可对应兼报普通类(理工、文史)的院校(专业),体育类考生既可填报体育类的院校(专业)也可对应兼报普通类(理工、文史)的院校(专业)。考生要根据各科类各批次投档时间的先后顺序慎重选择志愿兼报。
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因录取工作时间重叠,所以有些志愿不能同时兼报。主要兼报限制如下:
1.普通类本科提前批志愿(含“征集志愿”)、艺术类本科批志愿、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志愿不能兼报;普通类本科提前批“征集志愿”、体育类本科批志愿不能兼报。
2.普通类专科提前批志愿、普通类本科提前批“征集志愿”、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志愿、教育部高校专项志愿、艺术类本科批志愿、体育类本科批志愿不能兼报。
3.普通类本科批志愿、艺术类本科批“征集志愿”、体育类本科批“征集志愿”不能兼报。
4.普通类本科批“征集志愿”、艺术类高职(专科)批志愿(含“征集志愿”)、体育类高职(专科)批志愿(含“征集志愿”)不能兼报。
5.艺术类平行志愿投档和有序志愿投档两个阶段的“征集志愿”不能兼报。
(三)志愿填报办法、要求
1.2020年我省高考志愿用网上填报的方式。网上填报志愿工作分为预报和正式填报阶段,正式填报又包含录取前的统一填报、录取中的分批次分阶段的征集志愿填报等环节,各阶段、各环节的工作时间另行通知。
2.高考志愿填报有关单位(部门)工作职责
(1)市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工作职责:负责向考生宣传有关政策、规定,宣传高考志愿填报的操作方法及注意事项等;负责在志愿填报结束前,检查、督促本市所有考生志愿填报及确认工作。
(2)县(市、区)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工作职责:按照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有关要求,向考生宣传有关政策、规定,宣传高考志愿填报的操作方法及注意事项等,为考生填报志愿提供必要的指导;负责在志愿填报过程中,为忘记登录密码的考生提供密码重置服务;负责在志愿填报截止一天前,为误操作考生“取消确认”;负责在志愿填报结束时,按照市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求确认未填报志愿考生名单。
(3)报名点工作职责:配合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向考生通知有关事项,向考生宣传讲解高考志愿填报有关政策、操作方法及注意事项等,为考生填报志愿提供必要的帮助、指导;负责向各县(市、区)反映考生填报高考志愿中出现的问题。
3.网上填报志愿的基本步骤
(1)考生须使用IE7、IE8、IE9、IE10、IE11浏览器登录网上填报志愿系统(网址为:?s://gkzy.lnzsks)。进入网上填报志愿页面后进行志愿填报(考生首次登录网上填报志愿系统,必须将原始密码更改为只有本人熟知并牢记的新密码)。
(2)阅读考生须知、必读及网报操作手册等材料。
(3)输入考生号、新密码、验证码,进入志愿填报系统。
(4)点按各批次右侧的“填报”按钮选择填报该批次的院校及专业志愿(填入院校、专业的代号)。
(5)看到系统提示“志愿保存成功”后,方可确认填报成功。确认填报是否成功,考生可选择“总览志愿”功能进行确认。
(6)查看、修改各批次志愿信息。
(7)最终确认保存本人志愿信息(最终确认保存后将不可再修改志愿信息)。
(8)网报志愿结束后,可以下载带有加密二维码标识的最终确认的志愿信息表并保存。
4.特殊问题处理
(1)考生忘记了密码,须持准考证、等件到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办理重置密码。办理结束后,请考生当场确认重置密码是否成功并设置新密码。各县(市、区)招考办须做好相应记录,留存备查。
(2)考生因误操作造成“最终确认保存”,申请取消确认,须持准考证、等件到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办理“取消确认”。各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须做好相应记录,留存备查。“取消确认”只能在志愿填报结束一天前进行。
5.各地应尽量为考生填报志愿提供必要的服务和帮助。
6.在网报系统开通期间,各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名点须安排人员值班,处理志愿填报有关问题(如重置密码、取消确认等),做好咨询和有关指导;设立咨询电话,向社会公布并安排人员值守。
7.考生应在认真阅读有关高校招生章程以及国家和省公布的招生规定、招生,按有关规定和要求选择填报学校和专业志愿,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8.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要组织力量加强对考生志愿填报的政策解读和技术指导。考生填报志愿结束前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不得将考生高考成绩提供给有关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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