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体检能查出乙肝两对半吗_高考体检能查出乙肝
1.高考体检能查出乙肝吗 乙肝五项检查结果
2.乙肝表面抗原阳性,高考体检能检查出来吗
楼主您好
1
高考体检查出
乙肝
并不会因此不能参加考试
2
只是在填报
志愿时
,可能某些专业或学校受限
====
根据有关规定,高考录取中,对于
慢性肝炎
病人
并且
肝功能
不正常者,高校可以不予录取。但这个规定不包括
肝炎病毒
携带而肝功能正常者,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乙肝
健康带菌者
。乙肝健康带菌者仅是被限制高考录取专业。这类
考生
不能录取的专业包括:学龄前儿童教育、航海技术、飞行技术等。限制的专科专业有
面点工艺
、
西餐工艺
、烹饪与营养、
烹饪工艺
、
食品科学与工程
等。此外,
军事院校
和
司法院校
等院校也不录取乙肝健康带菌者。
高考体检能查出乙肝吗 乙肝五项检查结果
高考体检是否查乙肝这个问题,国家为消除乙肝歧视从2010年起,按照有关通知规定,高考体检中取消乙肝项目检测,但是继续保留转氨酶检测作为体检项目,如果受检者转氨酶正常,将不得进行乙肝项目检测;如果转氨酶异常,可进一步明确诊断检查,因此乙肝病毒携带者考生,只要肝功正常是不必检查乙肝五项的。 高考体检不查乙肝五项,但考生必须在规定的体检医院进行体检,目前高考体检的项目主要是:眼科,包括视力、色觉、眼病;内科,包括血压、发育情况、心脏及血管、呼吸系统、神经系统、腹部脏器等;外科,包括身高、体重、皮肤、面部、颈部、脊柱、四肢、关节等;耳鼻喉科,包括听力、嗅觉、耳鼻咽喉等;口腔科,包括唇腭、口吃等;胸部透视;肝功能检查,包括转氨酶;即7个主要检测项目。 所以,楼主体检临近精神上不要过于紧张,若在体检时患感冒或其他疾病,或正在服药治疗的,要主动向体检医生说明,因为那些因素可能会影响检查结果,从而导致不必要的误会。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于体检结束一周内向体检站提出申请并进行复查,体检结果以复查后的为准。 复制搜索复制搜索
乙肝表面抗原阳性,高考体检能检查出来吗
高考是不少人人生的转折点,考上一个好的大学,就意味着离好的工作又近了一步,高考前需要做体检,体检是否合格对于高考也是有影响的,很多肝功能不健康的人就为此忧心忡忡,想要知道高考体检查乙肝吗?我们一起来看看高考体检都要检查些什么吧。
高考体检查乙肝吗高考体检是检查乙肝的,但是检查出乙肝以后不会影响考试资格,但是某些专业,像是飞行员等,对于身体素质硬性要求比较高,可能查出乙肝以后不能报考类似的专业,其他的都是没有问题的。
高考体检都检查些什么
1、眼科:视力、色觉(色弱、色盲)。
2、耳鼻喉科:嗅觉、听力等。
3、口腔科:唇腭、口吃、牙齿等。
4、外科:身高、体重、皮肤、面部、颈部、脊柱四枝、关节等。
5、内科:血压、发育情况、呼吸系统、心脏及血管、神经系统、肝、脾等。抽血是考生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市二医院体检部医生提醒,抽血一定要空腹,不然会影响检查的结果。抽血后用拇指按压针眼处,按压5—7分钟即可,不要揉擦,抽血后如有不适,要就地倚靠、坐下或平卧休息,抽血当日上肢不要做剧烈运动。
6、肝功能:转氨酶检测。
虽说对于“高考体检查乙肝吗”这个问题的回答是肯定的,但是患有乙肝的同学也不用担心,不报考特定的专业的话是不会有影响的,高考体检只是为了大致的了解高考考生的身体情况,除了飞行员和精密仪器等专业可能会对结果有要求外,一般专业是不受影响的
高考体检项目非常多,但是我们通常会总结出几个方面,其中包括眼科视力以及色觉的检查,还有内科的血压检查;外科方面检查的就是我们身高体重、关节等相关部位,发育情况检查;耳鼻喉和胸部透视检查也是高考体检需要检查的项目。有些学校对口腔、肝功能也是有要求的,所以高考体检中也包含口腔以及肝功能的检查。
眼科:眼科主要检查的就是学生们的视力,检查的过程中,医生是需要记录同学们裸视力的度数以及矫正视力的度数、矫正视力的情况,除了检查视力情况之外,还要检查色觉、眼病等。
内科:内科需要检查的项目有血压检测、肝脾触诊、呼吸系统以及心肺听诊,医生们还会详细咨询学生们以前有没有病史等相关问题。
耳鼻喉科:主要检查的就是人体的五官,包括同学们的听力、嗅觉、说话有没有口吃以及耳鼻咽喉等相关的问题。
外科:外科的检查的项目就比较多了,其中主要的有身高体重、四肢关节、颈部怎么样,当然面部的皮肤情况也是需要检查的。
口腔科:检查的就是学生们有没有口吃、唇腭等问题,还有可能会检查牙齿等情况。
放射:放射科主要是对其它项目的检查起到一个辅助的作用,做的是胸部透视。
检验:主要是对血脂和肝功能进行检验。
在进行高考体检的过程中,不要紧张,不要带隐形眼镜,尽量配合医生的要求
;查当然是可以查到的,但是现在没有影响了。见下面文件
按照《食品安全法》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的要求,现将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涉及乙肝检查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取消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附件)中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不能录取学前教育、航海技术、飞行技术、面点工艺、西餐工艺、烹饪与营养、烹饪工艺、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的限制。
二、取消乙肝项目检测,即乙肝病毒感染标志物检测,包括乙肝病毒表面抗原、乙肝病毒表面抗体、乙肝病毒e抗原、乙肝病毒e抗体、乙肝病毒核心抗体和乙肝病毒脱氧核糖核苷酸检测等,俗称“乙肝五项”和HBV-DNA检测;继续保留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简称转氨酶)检测作为体检项目。如果受检者转氨酶正常,不得进行乙肝项目检测;如果转氨酶异常,可进一步明确诊断。
三、研究生招生对学生的入学身体检查,严格按上述规定执行。
四、请各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据此规范入学体检表格内容。
五、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将本通知转发至本地区所有普通高等学校和研究生招生单位。
六、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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