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2020年春季高考招生简章(更新版)

2.上海理工大学2020年春季高考招生简章(更新版)

3.上海电力大学2020年春季高考招生简章(更新版)

4.上海对外经贸大学2020年春季高考招生简章(更新版)

5.上海建桥学院2020年春季高考招生简章(更新版)

6.上海中医药大学2020年春季高考招生简章(更新版)

7.上海师范大学2020年春季高考招生简章(更新版)

8.上海第二工业大学2020年春季高考招生简章(更新版)

春季高考招生简章山东,春季高考招生简章

一、院校全称

上海兴伟学院

二、就读校址

上海兴伟学院本部:上海市浦东新区勤奋路1号。

三、层次

■本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

上海兴伟学院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兴伟学院的本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兴伟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我校本科招生工作;上海兴伟学院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兴伟学院招生监察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2020年我校春季考试招生专业为:

专业

层次

学制

计划数

英语

本科

四年

25人

国际商务

本科

四年

25人

无男女比例限制。

八、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所有专业教学外语语种为英语。

九、选拔对象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9〕43号)关于春季考试招生报名条件规定的考生可报考我校2020年春季考试招生。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我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十一、自主测试办法

(1)3月9日-10日,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志愿填报最低控制线的考生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填报志愿。其中,根据相关规定,应届考生7门科目(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信息科技)的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须全部合格。

(2)3月12日,我校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3倍划定入围资格线(末位同分处理,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试点方案》的通知(沪教委学〔2019〕54号)相关规定执行),并向社会公布。

(3)鉴于上海市政府和市教委有关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要求,根据目前实际情况,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慎重研究决定,报经主管部门批准,现对我校2020年春季招生办法予以调整,其中对填报我校春招志愿的考生,由于疫情期间,无法进行院校自主测试,院校自主测试成绩均以150分计入,最终以“统一文化考试成绩+院校自主测试成绩”的高低作为春招的依据,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录取。无综合评价信息的考生,请于3月11日前向学校提供相关材料。3月13日-22日,我校对入围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按照自主测试总分为150分记。

十二、录取规则

(1)加分政策:按照市教委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录取分数要求:作为录取依据的春考总分(满分600分)=统一文化考试成绩(满分450分)+自主测试成绩(满分150分)。

(3)预录取及候补录取规则:同一专业志愿考生按春考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春考总分相同则按外语成绩优先排序),按招生计划的100%公布预录取考生名单,按招生计划的50%顺位公布候补录取考生名单。预录取考生须于3月31日网上办理录取专业信息登记。候补录取考生按顺序依次候补。相关登记程序按市教育考试院有关实施办法执行。

(4)正式录取:按规定完成各项手续的预录取考生,4月3日由我校发放预录取通知书。

十三、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149985元/年(沪教委民[2015]4号,收费标准由民办院校自主确定)

住宿费标准:

10000元/年(沪教委民[2015]4号,收费标准由民办院校自主确定)

十四、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学生,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我校春季考试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委监察处监督。

举报电话:021-68020823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www.xingwei.edu.cn

招生办官网: www.xingwei.edu.cn

咨询电话:021-68020761

十七、其他须知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2020年春季高考招生简章(更新版)

一、院校全称

上海政法学院

二、就读校址

校本部: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公路7989号

三、层次

■本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

上海政法学院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政法学院的本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政法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招生工作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监察室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2020年我校春季考试招生专业为:

专业

层次

学制

计划数

法学(国际经济法方向)

本科

4年

40人

备注:无男女比例限制。

八、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教学外语语种为英语。

九、选拔对象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9〕43号)关于春季考试招生报名条件规定的考生可报考我校2020年春季考试招生。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我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十一、招生录取办法

(1)3月9日-10日,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志愿填报最低控制线的考生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填报志愿。其中,根据相关规定,应届考生7门科目(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信息科技)的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须全部合格。

(2)3月12日,我校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2倍划定入围资格线(末位同分处理,按照《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19〕41号)相关规定执行),并向社会公布。

(3)招生录取办法:鉴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慎重研究决定,报经主管部门批准,现对我校2020年春季招生办法予以调整,其中对填报我校春招志愿的考生,由于疫情期间,无法进行院校自主测试,院校自主测试成绩均以150分计入,最终以“统一文化考试成绩+院校自主测试成绩”的高低作为春招的依据,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录取。

(4)录取资格审核办法

围绕我校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体现我校办学理念和办学特色,我校将根据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提供的考生基本信息中关于品德发展与公民素养、修习课程与学业成绩、身心健康与艺术素养、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等主要内容,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综合考察,确定审核结果。

若考生无综合素质评价信息,需提供本人高中阶段各类获奖证书及其他相关材料,具体要求见学校春招录取工作方案。

十二、录取规则

(1)加分政策:按照市教委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录取分数要求:作为录取依据的春考总分(满分600分)=统一文化考试成绩(满分450分)+自主测试成绩(满分150分)。

(3)预录取及候补录取规则:按春考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春考总分相同则按统一文化考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录取,如仍然出现同分的情况,则按外语、语文、数学统一文化考试成绩分别依次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按招生计划的100%公布预录取考生名单,按不超过招生计划的50%顺位公布候补录取考生名单。预录取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办理网上录取确认。候补录取考生按顺序依次候补。相关录取确认程序按市教育考试院有关实施办法执行。

十三、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法学专业每生每学年6500元。(沪价行〔2000〕120号)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

十四、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冬令困难补助、临时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校长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凌云奖学金、上好佳奖学金、生乐奖学金、退役士兵奖学金等。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咨询电话:021-39225523)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我校春季考试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监察室监督。

举报电话:021-39225153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 招生工作办公室官网:招生微博:咨询电话:021-39225175,39225177

招办邮箱:zhaosheng@shupl.edu.cn

十七、其他须知

春季考试招生预录取考生(含列入候补录取资格名单并最终被预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9〕43号)规定的其他考试。

上海理工大学2020年春季高考招生简章(更新版)

一、学校全称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

二、就读校址

浦东校区地址为:上海市浦东上川路995号;

金融学专业录取新生就读校区为我校浦东校区。

三、层次

■本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的本科毕业证书

六、学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学校招生与就业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纪委监察处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2020年我校春季考试招生专业为:

专业

层次

学制

计划数

金融学

本科

4年

40人

该专业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

八、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金融学专业教学外语语种为英语。

九、选拔对象

符合并完成《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9〕43号)和《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19〕30号)有关规定的考生可报考我校2020春季考试招生。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自主测试办法

鉴于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防控需要,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慎重研究决定,并报经主管部门批准,现对我校2020年春季招生办法予以调整,调整方案如下:(1)对填报我校春招志愿的考生,由于疫情期间,无法进行院校自主测试,学校决定取消校测面试环节。采取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予以“合格性”认定(具体认定办法,详见本章程第十七部分“其他须知”)。凡认定合格者,我校自主测试成绩均以150分记入。

(2)我校最终以“统一文化考试成绩+院校自主测试成绩”的高低作为春招的依据,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从高分到低分择优依次进行录取。

(3)3月9日9:00-10日16:00期间,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志愿填报最低控制线的考生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填报志愿。其中,根据市教委规定,应届考生7门科目(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信息科技)的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须全部合格。

(4)3月12日,我校按照招生计划数的2倍划定并公布春招专业入围资格线末位同分位序比较,按照《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19〕30号)相关规定执行。

(5)3月13日—22日,我校将组建专家团队,对入围考生开展录取资格审核;3月23日—30日,我校公布录取资格审核结果并公示预录取和候补资格考生名单;3月31日—4月2日,预录取或候补录取考生在教育考试院网上进行专业信息登记。

十二、录取规则

1.加分政策:按照市教委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录取分数要求:我校作为录取依据的录取总分=统一文化考试成绩(满分450分)+自主测试成绩(满分150分)。

3.预录取及候补录取规则:我校将按照录取总分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并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下依次比较:自主测试成绩和文化统考成绩排名位序。我校将按招生计划的100%公布预录取考生名单,按不超过招生计划的50%顺位公布候补录取考生名单。末位同分位序比较办法同上。

4.正式录取:按规定完成各项手续的预录取考生,由我校发放录取通知书,正式录取(正式录取通知书、报到材料和银行卡等我校会在7月下旬寄出)。

十三、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5000元/年(沪价行[2000]第120号)

住宿费标准:

1200元/年(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

十四、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学生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社会实践奖学金、科创文体竞赛奖学金)和社会奖学金等。

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我校春季考试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委监察处监督。

举报电话:50218636、67705159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www.lixin.edu.cn

招生办官网:咨询电话:50218552、67705112

十七、其他须知

1.春季考试招生预录取考生(含列入候补录取资格名单并最终被预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9〕43号)规定的其他考试。

2.获得入围资格、预录取资格和候补录取资格的末位同分考生,我校会根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已公布并执行的未位同分排序规则,公布最后一名入围考生的语文与数学成绩。

3.我校2020年春招的金融学专业系我校与农业银行上海市分行“订单式培养”战略合作项目,学生入学后将独立组建“浦江学院浦江班”;学生毕业时符合毕业要求和农业银行就业条件的可优先安排到农业银行就业。

4.我校综合素质评价材料审定办法:

我校在2016年10月向社会发布了“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使用办法”和“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使用办法解读”(具体内容详见学校招生官网:)。在使用办法中已明确:我校将根据对“诚信”财经金融人才的培养校训,结合学校的办学特色和发展定位,从考生综合素质纪实报告中的五个方面对学生进行考察:①品德发展与公民素养②身心健康与艺术修养③专业兴趣和学科特长④学习能力⑤独立探究、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学校将专门聘请专家根据上述五方面考查内容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评审。对有“不诚信”、“不道德”和“违法违纪”行为记录的考生,实行“一票否决制”。

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材料合格性认定具体办法如下:

(1)考生必须提供完整的本人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材料。对材料不全者,我校招办将予以提醒和催收,催收后仍旧无法提供完整的综合评价材料者,我校将认定为“录取资格不合格”;

(2)对凡是有我校使用办法中“一票否决制”之一情形的考生,我校将认定为“录取资格不合格”。

对不在此两类范围之内的考生,我校将认定为“录取资格合格”,并以150分的校测成绩带入最终录取。特别提醒:

凡有上述两类情形的考生请谨慎选择和报考我校!

上海电力大学2020年春季高考招生简章(更新版)

一、院校全称

上海理工大学

二、就读校址

校本部地址为上海市杨浦区军工路516号;徐汇校区地址为上海市徐汇区复兴中路1195号。春季招生专业录取新生就读校区为校本部。

三、层次

■本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

上海理工大学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理工大学的本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理工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我校本科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上海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理工大学招生工作监督小组是我校本科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2020年我校春季考试招生专业为:

专业

层次

学制

计划数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德合作)

本科

4年

25人

电子信息类(含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电子信息工程和通信工程3个专业)

本科

4年

35人

无男女比例限制。

八、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各专业教学外语语种为英语,中德合作专业教学外语语种为英语和德语。

九、选拔对象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9〕43号)关于春季考试招生报名条件规定的考生可报考我校2020年春季考试招生。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我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十一、自主测试办法

(1)3月9日9:00-22:00和3月10日8:00-16:00,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志愿填报最低控制线的考生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填报志愿。其中,根据相关规定,应届考生7门科目(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信息科技)的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须全部合格。

(2)3月12日,我校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2倍划定各专业入围资格线(末位同分处理,按照《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实施办法》沪教考院高招〔2019〕41号相关规定执行),并向社会公布。

(3)3月13日-22日,对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校专业入围资格线并填报我校专业志愿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核。

鉴于当前疫情情况,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慎重研究决定,报经主管部门批准,现对我校2020年春季招生办法予以调整,其中对填报我校春招志愿的考生,由于疫情期间无法进行院校自主测试,院校自主测试成绩均以150分计入,最终以“统一文化考试成绩+院校自主测试成绩”的高低作为春招的依据,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录取。

对没有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的考生,考生应于3月13日-16日期间提供相关材料,具体要求见我校招生信息网(zhaoban.usst.edu.cn)相关通知。

十二、录取规则

(1)加分政策:按照市教委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录取分数要求:作为录取依据的春考总分=统一文化考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自主测试成绩。

(3)预录取及候补录取规则:同一专业志愿考生按春考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总分相同则按统一文化考试数学成绩、外语成绩、语文成绩依次比较排序),按招生计划的100%公布预录取考生名单,按不超过招生计划的50%顺位公布候补录取考生名单。预录取和候补录取考生须于3月31日至4月2日,按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要求,网上完成专业信息登记工作。候补录取考生按顺序依次候补。

(4)正式录取:按规定完成各项手续的预录取考生,由我校发放录取通知书,正式录取。

十三、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5000元 [沪价行(2000)第120号];中外合作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5000元 (沪教委财(2005)34号)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 、[沪教委财(2012)118号]

十四、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我校春季考试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委办公室、监督检查室监督。

举报电话:(021)55270716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招生办公室官网:咨询电话:(021)55270799

(电话接听时间:工作日8:30-11:30;13:30-16:30,双休日、节假日、寒假除外)

十七、其他须知

1、春季考试招生预录取考生(含列入候补录取资格名单并最终被预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9〕43号)规定的其他考试。

2、我校预(候补)录取名单等相关信息和事宜将在我校招生信息网(zhaoban.usst.edu.cn)予以公布,请考生及时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相关信息。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2020年春季高考招生简章(更新版)

一、院校全称

上海电力大学

二、就读校址

杨浦校区地址为上海市杨浦区长阳路2588号;临港校区地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沪城环路1851号。录取新生就读校区为临港校区。

三、层次

■本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

上海电力大学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电力大学的本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电力大学本科招生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上海电力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电力大学纪委监察处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2020年我校春季考试招生专业为:

专业

层次

学制

计划数

测控技术与仪器

本科

四年

15人

英语

本科

四年

25人

无男女比例限制。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色盲不取。

八、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教学外语语种均为英语,请外语考试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慎报。

九、选拔对象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9〕43号)关于春季考试招生报名条件规定的考生可报考我校2020年春季考试招生。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经复查,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专业学习要求的考生,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本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十一、自主测试办法

鉴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特殊情况,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慎重研究决定,报经主管部门批准,现对我校2020年春季招生办法予以调整,其中对填报我校春招志愿的考生,由于疫情期间,无法进行院校自主测试,院校自主测试成绩均以150分计入,最终以“统一文化考试成绩+院校自主测试成绩”的高低作为春招的依据,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录取。具体如下:

(1)2020年3月9日-10日,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志愿填报最低控制线的考生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填报志愿。其中,根据相关规定,应届考生7门科目(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信息科技)的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须全部合格。

(2)2020年3月12日,我校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2倍分别划定各专业的入围资格线(末位同分处理,按照《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19〕41号)相关规定执行),并向社会公布。

(3)2020年3月13日-22日,学校对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各专业入围资格线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并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的材料由“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统一提供。没有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的考生,需在2020年3月15日前向我校提供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方式:电子扫描版本发送至招生办邮箱suepzsb@126.com。

(4)2020年3月23日—30日,学校公布资格审核结果,并公示预录取和候补录取资格考生名单。

十二、录取规则

(1)加分政策:按照市教委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录取分数要求:作为录取依据的春考总分(满分600分)=统一文化考试成绩(满分450分)+自主测试成绩(满分150分)

(3)预录取及候补录取规则:同一专业志愿考生按春考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春考总分相同,英语专业依次比较考生外语、语文、数学成绩高低,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依次比较数学、外语、语文成绩高低),按各专业招生计划的100%公布预录取考生名单,按不超过专业招生计划的50%顺位公布候补录取资格考生名单。3月31日-4月2日,预录取或候补录取资格考生在网上进行专业信息登记。相关登记程序按市教育考试院有关实施办法执行。

(4)正式录取:按规定完成各项手续的预录取考生,由我校发放预录取通知书,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和秋招录取考生的材料同时寄送。

十三、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5000元[沪价行(2000)120号]。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 、[沪教委财(2012)118号]

十四、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奖学金、助学金及一大批电力相关企业、社会团体、个人等各级各类资助。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我校春季考试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委监察处监督。

举报电话:021-61655040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招生办官网:咨询电话:021-61655105

十七、其他须知

(1)春季考试招生预录取考生(含列入候补录取资格名单并最终被预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9〕43号)规定的其他考试。

(2)入学后相关事项:春季高考录取的学生将于当年9月份入校报到,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招生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符合招生条件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相关规定执行。

(3)我校春招公示、录取等相关事项的通知,均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

(4)有关网上报名及填报志愿、文化考试、录取确认等相关信息,考生可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及时查阅。

其他未尽事宜按上海市教委、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或通知执行。

上海建桥学院2020年春季高考招生简章(更新版)

一、院校全称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二、就读校址

松江校区地址:文翔路1900号

古北校区地址:古北路620号

商务英语专业录取新生就读校区为松江校区

三、层次

■本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的本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招生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纪委办公室、监察处是违纪违规招生举报监督受理部门。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2020年我校春季考试招生专业为:

专业

层次

学制

计划数

商务英语

本科

四年

60人

无男女比例限制。

八、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商务英语专业限招英语;入学后教学外语语种为英语。

九、选拔对象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9〕43号)关于春季考试招生报名条件规定的考生可报考我校2020年春季考试招生。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我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十一、自主测试办法

(1)3月9日-10日,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志愿填报最低控制线的考生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填报志愿。其中,根据相关规定,应届考生7门科目(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信息科技)的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须全部合格。

(2)3月12日,我校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2倍划定入围资格线(末位同分处理,按照《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19〕41号)相关规定执行),并向社会公布。

(3)鉴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特殊形势,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慎重研究决定,报经主管部门批准,对我校2020年春季招生办法予以调整,其中对填报我校春招志愿的考生,由于疫情期间,无法进行自主测试,自主测试成绩均以150分计入,最终以“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自主测试成绩”的高低作为春招的依据,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录取。

(4)对于没有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或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不完整的考生,须根据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相关内容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由学校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疫情期间为避免发生面对面接触,相关证明材料扫描后于3月19日前发送至邮箱zsb@suibe.edu.cn,逾期未提供证明材料的考生视为放弃入围资格,学校不再对其进行后续的资格审核。疫情结束后,考生根据学校通知,由本人持材料原件到我校招生办公室进行复核验证。

(5)3月13日-22日,学校对入围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着重考察考生的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与艺术修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资格审核办法另行公布。

十二、录取规则

(1)加分政策:按照市教委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录取分数要求:作为录取依据的春考总分(满分600分)=统一文化考试成绩(满分450分)+自主测试成绩(满分150分)。

(3)预录取及候补录取规则:同一专业志愿考生按春考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春考总分相同则依次按统一文化考试中的外语、数学、语文成绩排序),按招生计划的100%公布预录取考生名单,按不超过招生计划的50%顺位公布候补录取考生名单。

(4)名单公示:3月23日-30日,学校公布资格审核结果并公示预录取和候补录取考生名单。

(5)信息登记:3月31日-4月2日,预录取或候补录取考生网上进行专业信息登记,相关登记程序按市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执行。

(6)发放预录取通知书:4月3日,按规定完成各项手续的预录取考生,由我校发放预录取通知书。

十三、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5000元/年,收费依据:沪价行(2000)120号,沪教委财(2000)27号。

住宿费标准:

1200元/年,收费依据: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

十四、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多种校友奖学金、社会奖助学金以及“资助经济困难学生海外学习、实习”项目基金。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纪委办公室、监察处是违规违纪招生举报监督受理部门。

举报电话:021-67703010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www.suibe.edu.cn

招生办官网:咨询电话:021-67703050

十七、其他须知

春季考试招生预录取的考生(含列入候补录取资格名单并最终被预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9〕43号)规定的其他考试。

上海中医药大学2020年春季高考招生简章(更新版)

一、院校全称

上海建桥学院

二、就读校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沪城环路1111号。

三、层次

本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

上海建桥学院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建桥学院的本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建桥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我校本科招生工作上海建桥学院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建桥学院招生监察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2020年我校春季考试招生专业为:

专业

层次

学制

计划数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双语班)

本科

4年

60人

网络工程(双语班)

本科

4年

60人

数字媒体技术(双语班)

本科

4年

60人

日语

本科

4年

50人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美合作)

本科

4年

70人

汽车服务工程 (汽车智能技术)

本科

4年

40人

宝石及材料工艺学 (珠宝商务)

本科

4年

40人

无男女比例限制。

八、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网络工程(双语班)、日语专业教学外语语种为日语,其他专业教学外语语种为英语。

九、选拔对象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试点方案》的通知(沪教委学〔2019〕54号)关于春季考试招生报名条件规定的考生可报考我校2020年春季考试招生。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我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十一、自主测试办法

鉴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特殊情况下,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慎重研究决定,报经主管部门批准,现对我校2020年春季招生办法予以调整,其中对填报我校春招志愿的考生,由于疫情期间,无法进行院校自主测试,院校自主测试成绩均以150分计入,最终以“统一文化考试成绩+院校自主测试成绩”的高低作为春招的依据,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录取。具体安排如下:

(1)3月9日9:00-22:00,3月10日8:00-16:00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志愿填报最低控制线的考生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填报志愿。其中,根据相关规定,应届考生7门科目(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信息科技)的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须全部合格。

(2)3月12日前,我校各专业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2.2倍划定入围资格线(末位同分考生排序规则:第1位序,比较语文加数学两门合计成绩高低,高者优先;第2位序,比较语文或数学中单科成绩高低,即不分科目直接取语文、数学最高分值比较,分值高者优先。),并向社会公布。

(3)3月13日-3月22日,我校对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各专业入围资格线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办法见我校招生网)

(4)无高中学生综合评价信息的考生请于2020年3月12日前向学校招办提供各类技能、特长证书原件扫描件,高中阶段区级(含区级)以上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发至邮箱:zsb@gench.edu.cn。

十二、录取规则

(1)加分政策:按照市教委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录取分数要求:作为录取依据的春考总分(满分600分)=统一文化考试成绩(满分450分)+校测成绩(满分150分),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即可获得校测150分。

(3)预录取及候补录取规则:同一专业志愿考生按春考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春考总分相同时依次按外语、数学、语文的成绩排序),按招生计划的100%公布预录取考生名单,按不超过招生计划的50%顺位公布候补录取考生名单。预录取考生须于规定时间进行网上录取专业信息登记。候补录取考生按顺序依次候补。相关登记程序按市教育考试院有关实施办法执行。

(4)正式录取:按规定完成各项手续的预录取考生,由我校发放录取通知书,正式录取。

十三、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按学分制收费。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美合作)专业45000元/年(沪教委民﹝2015﹞4号文件)(收费标准由民办院校自主确定)

数字媒体技术(双语班)专业58000元/年(沪教委民﹝2015﹞4号文件)(收费标准由民办院校自主确定)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双语班)、网络工程(双语班)、日语、汽车服务工程(汽车智能技术)、宝石及材料工艺学(珠宝商务)专业30000元/年(沪教委民﹝2015﹞4号文件)(收费标准由民办院校自主确定)

住宿费标准:

新改造装修校舍4800元/年(沪教委民﹝2015﹞4号文件)(收费标准由民办院校自主确定)

新建校舍5800元/年(沪教委民﹝2015﹞4号文件)(收费标准由民办院校自主确定)

十四、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清云奖学金、卓越奖学金、特等、一等、二等、三等奖学金。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我校春季考试招生全程接受本校招生监察小组监督。

举报电话:021-58137877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招生处(办)官网:咨询电话:021-58137880、68130020

十七、其他须知

1、春季考试招生预录取考生(含列入候补录取资格名单并最终被预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9〕43号)规定的其他考试。

2、新生注册、复查:

被我校录取的春招新生,开学后学校进行身体复查,如发现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要求的予以处理;对所持有关证书、成绩造假的取消入学资格。

上海师范大学2020年春季高考招生简章(更新版)

一、院校全称

上海中医药大学

二、就读校址

校区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蔡伦路1200号

三、层次

■本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

上海中医药大学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中医药大学的本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中医药大学招生委员会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我校本科招生工作;上海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中医药大学纪委监察处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2020年我校春季考试招生专业为:

专业

层次

学制

计划数

中西医临床医学

本科

5年

25人

康复物理治疗

本科

4年

35人

康复作业治疗

本科

4年

10人

无男女比例限制;色盲色弱者均不能报考我校的春季招生专业。

八、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各专业教学外语语种为英语。

九、选拔对象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9〕43号)

关于春季考试招生报名条件规定的考生可报考我校2020年春季考试招生。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我校将按照本校学生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1.考生患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第一条中列出的六大类疾病,不能报考我校。

2.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二条中列出的色弱、色盲;不能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能报考我校。

3.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三条中列出的考生视力镜片度数大于800度者;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者;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者;斜视、嗅觉迟钝、口吃者,请慎重报考我校。

4.新生入学后,体检发现不符合相关专业身体健康报考条件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及《上海中医药大学学生管理规定》执行。

十一、自主测试办法

(1)3月9日-10日,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志愿填报最低控制线的考生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填报志愿。其中,根据相关规定,应届考生7门科目(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信息科技)的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须全部合格。

(2)3月12日,我校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2倍划定各专业入围资格线(末位同分处理,按照《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19〕41号)相关规定执行),并向社会公布。

(3)鉴于目前新型冠状肺炎疫情情况,经学校招生委员会慎重研究决定,报经主管部门批准,现对我校2020年春季招生办法予以调整,其中对填报我校春招志愿的考生,由于疫情期间,无法进行院校自主测试,院校自主测试成绩均以150分计入,最终以“统一文化考试成绩+院校自主测试成绩”的高低作为春招的依据,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录取。无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的考生,需在2020年3月13日前提供与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相关的证明材料。

十二、录取规则

(1)加分政策:按照市教委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录取分数要求:作为录取依据的春考总分(满分600分)=统一文化考试成绩(满分450分)+自主测试成绩(150分)。

(3)预录取及候补录取规则:同一专业志愿考生按春考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总分相同情况下,依次按照、统一文化考试外语成绩、数学成绩、语文成绩,择优录取。按招生计划的100%公布预录取考生名单,按不超过招生计划的50%顺位公布候补录取考生名单。预录取和候补录取考生须于3月31日至4月2日,按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要求,网上完成专业信息登记工作。

(4)正式录取:按规定完成各项手续的预录取考生,由我校发放预录取通知书。

十三、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中西医临床医学6500元/年;康复物理治疗、康复作业治疗5000元/年;沪价费(2000)120号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

十四、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我校春季考试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委监察处监督。

举报电话:021-51322410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www.shutcm.edu.cn

招生办官网:咨询电话:021-51322028

十七、其他须知

春季考试招生预录取考生(含列入候补录取资格名单并最终被预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9〕43号)规定的其他考试。

录取的新生,与2020年秋季学生一起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入学。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2020年春季高考招生简章(更新版)

一、院校全称

上海师范大学

二、就读校址

徐汇校区地址为:徐汇区桂林路100号;奉贤校区地址为:奉贤区海思路100号。

录取新生就读校区为:奉贤校区。

三、层次

■本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

上海师范大学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师范大学的本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师范大学招生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上海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师范大学监察处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2020年我校春季考试招生专业为:

专业层次学制计划数英语(师范)本科四年10学前教育本科四年70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教学外语语种为英语。八、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无男女比例限制。学前教育专业色弱不招(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

九、选拔对象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9〕43号)关于春季考试招生报名条件规定的考生可报考我校2020年春季考试招生。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十一、自主测试办法

鉴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影响,为了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慎重研究决定,报经主管部门批准,现对我校2020年春季招生办法予以调整,其中对填报我校春招志愿的考生,由于疫情期间,无法进行院校自主测试,院校自主测试成绩均以150分计入,最终以“统一文化考试成绩+院校自主测试成绩”的高低作为春招的依据,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录取。

十二、录取规则

(1)加分政策:按照市教委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录取分数要求:作为录取依据的春考总分(满分600分)=统一文化考试成绩(满分450分)+自主测试成绩(满分150分)

(3)预录取及候补录取规则:按春考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春考总分相同排序规则:第1位序,比较自主测试成绩高低,高者优先;第2位序,比较统一文化考试成绩中的语文加数学两门合计成绩高低,高者优先;第3位序,比较语文或数学中单科成绩高低,即不分科目直接取语文、数学最高分值比较,分值高者优先),各专业分别按招生计划的100%公布预录取考生名单,按不超过招生计划的50%顺位公布候补录取考生名单。

预录取考生办理录取信息登记程序和候补录取考生按顺序依次候补登记程序等按市教育考试院有关实施办法执行。

(4)正式录取:按规定完成各项手续的预录取考生,由我校发放录取通知书,正式录取。

十三、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5000元/年[沪价行(2000)第120号]。

住宿费标准:

1200元/年。[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

十四、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完善的帮困助学设施,如慈善爱心屋、爱心家园等,根据有关政策对困难学生发放学习和生活用品,提供活动场所,开展各类资助育人活动。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我校春季考试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委监察处监督。

举报电话:021-64322204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www.shnu.edu.cn

招生处(办)官网:ssdzsb.shnu.edu.cn

咨询电话:021-64322695

十七、其他须知

春季考试招生预录取考生(含列入候补录取资格名单并最终被预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9〕43号)规定的其他考试。

录取的新生,与2020年秋季学生一起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入学。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41号令)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

一、院校全称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

二、就读校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海路2360号

三、层次

■本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第二工业大学的本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招生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专)科招生工作;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招生监察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监督机构。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2020年我校春季考试招生专业为:

专业(类)

层次

学制

计划数

智能制造与控制工程类

本科

四年

44人

酒店管理(洲际集团人才班)

本科

四年

36人

(1)智能制造与控制工程类(所含专业:机械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机械电子工程、自动化、测控技术与仪器、车辆工程、工业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智能制造工程、复合材料成型工程),新生入学报到后可自行选择大类中的任一专业,一年后如需要转专业按教务处规定执行。

(2)上述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八、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上述专业教学外语语种为英语或德语。

九、选拔对象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9〕43号) 关于春季考试招生报名条件规定的考生可报考我校2020年春季考试招生。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我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十一、自主测试办法

鉴于近期新冠肺炎疫情的特殊情况,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慎重研究决定,报经主管部门批准,现对我校2020年春季招生录取办法予以调整,其中对填报我校春招志愿的考生,由于疫情期间,无法进行院校自主测试,院校自主测试成绩均以150分计入,最终以“统一文化考试成绩+院校自主测试成绩”的高低作为春招的依据,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录取。

(1)2020年3月9日-10日,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志愿填报最低控制线的考生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填报志愿。其中,根据相关规定,应届考生7门科目(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信息科技)的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须全部合格。

(2)2020年3月12日,我校各专业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2倍划定入围资格线(末位同分处理,按照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19〕41号相关规定执行),并向社会公布。

(3)2020年3月13日-3月22日,对进入入围名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核。

(4)2020年3月23日,本校招生信息网公布春招资格审核结果、预录取和候补录取名单。

十二、录取规则

(1)加分政策:按照市教委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录取分数:作为录取依据的春考总分=统一文化考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自主测试成绩,院校自主测试成绩均以150分计入。

(3)预录取规则:同一专业志愿考生按春考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总分相同则按统一文化考试的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优先排序),并参考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各专业(类)按招生计划数的100%公布预录取考生名单,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50%顺位公布候补录取考生名单。预录取考生以及候补录取考生须于2020年3月31日-4月2日进行网上录取专业信息登记,相关登记程序按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有关实施办法执行。

(4)正式录取:按规定完成各项手续的预录取考生,由我校发放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新生入学规定办理入学手续。

十三、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5000元/年,收费依据:(沪价行[2000])120号)、(沪教委财[2000]27号)

住宿费标准:

4人间:1200元/年;6人间:1050元/年。收费依据:(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

十四、资助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海外项目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含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自强奖学金)等。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我校春季考试招生全程接受本校招生监察小组监督。

举报电话:50217812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www.sspu.edu.cn

招生办官网:zsb.sspu.edu.cn

咨询电话:50217411;50214975

十七、其他须知

(1)春季考试招生预录取考生(含列入候补录取资格名单并最终被预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9〕43号)规定的其他考试。

(2)对无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的考生,请于2020年3月15日之前向学校招办提供本人高中阶段有关“品德发展与公民素养”、“修习课程与学业成绩”、“身心健康与艺术素养”、“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以及各类获奖证书等方面的相关电子材料(文件类型为pdf格式),招办邮箱:zsb@sspu.edu.cn。

(3)其他未尽事宜按上海市教委、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的相关文件或通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