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江苏高考日程表

2.江苏09年高考怎样改革

09江苏高考日程表

09年江苏高考数学平均分-09年江苏高考

2009年我省高考统考、学业水平选修科目测试和必修科目测试的考试时间与08年完全一致,具体如下:

统考科目:6月7日上午,语文9:00-11:30(选测历史科目的考生考试时间增加30分钟);下午,数学15:00-17:00(选测物理科目的考生考试时间增加30分钟)。6月8日下午,外语15:00-17:00。

选修科目:6月9日上午,物理、历史9:00-10:40(两门选修科目同时开考);下午,化学、生物、政治、地理15:00-16:40(四门选修科目同时开考)。

必修科目:4月8日上午,物理8:30-9:45,政治10:30-11:45;下午,生物14:00-15:15,地理16:30-17:45。4月9日上午,历史8:30-9:45,化学10:30-11:45。

提醒考生:语文、数学的正题与附加题分卷、分答题卡、分时段考试,正题考试结束,收取正题答题卡,加试附加题的考生增加30分钟考试时间作答附加题。语数外三门满分为440分,语数各160分,外语120分,另外语数附加题各设40分。

江苏09年高考怎样改革

关键词:考试模式

3+文综/理综+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

我省2009年高考的考试模式为 “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其中,统考科目总分仍为750分,最大亮点是首次把“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高校招生录取的依据。“3”是指语文、数学和外语三个科目,是所有考生的必考科目,其中数学分为文科数学和理科数学;“文科综合”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是文科倾向的考生必考科目。“理科综合”包括物理、化学、生物,是理科倾向的考生必考科目;体育类、艺术类考生可选择文科综合也可选择理科综合,再加考术科。“学业水平考试”设语文、数学、外语、人文与社会基础、科学基础和技术素养六个科目。语文、数学、外语考试范围为必修模块的基本内容;人文与社会基础考试范围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必修模块的基本内容;科学基础考试范围为物理、化学、生物必修模块的基本内容;技术素养考试范围为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必修模块的基本内容,其中信息技术实行上机考试。

同时,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将从公民道德素养、交流与合作、学习态度与能力、实践与创新、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六个基础性发展目标进行。评价由学生本人、同班同学、任课教师共同完成。学生自评权重为10%,学生互评权重为40%,教师评价权重为50%。每个基础性发展目标的评定结果以等级方式呈现,其中“公民道德素养”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其他五个基础性发展目标均分为A、B、C、D四个等级。每个基础性发展目标的总评等级按高一占30%、高二占30%、高三占40%的比例合成。评价结果以电子表格的形式进入考生档案。

关键词:考试成绩

统考科目仍为750分“学业水平考试”分四等级

09高考新方案的统考科目分值仍为750分,而“学业水平考试”则安排在高二年级第二学期开始,开考全部科目。按照该草案,统考科目总分值为750分,其中各科分值和考试时间分别为:语文150分(150分钟)、数学150分(120分钟)、英语150分(120分钟)、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均为300分(150分钟)。

在“学业水平考试”中,语文、数学、外语试卷满分值100分,人文与社会基础、科学基础试卷满分值150分,技术素养试卷满分值60分。学生每科目考一次,成绩按所有考生成绩分布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其中排名为前25%的考生为A,前60%~25%的考生为B,前95%~60%的考生为C,剩下的为D级。成绩为D等级的学生可参加补考,补考时间安排在高三年级第一学期,补考成绩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

关键词:统考命题

统考命题范围为“必修+选修I”

该方案征求意见稿中,统考科目仍是考生高考是否被录取、以及被哪所高校录取的最重要依据。据悉,统考科目命题内容为国家课程方案规定的该科目必修与选修I的内容。明年高考我省仍将试行自主命题。统考科目各科的命题范围仍是各学科课程标准和考试大纲及考试说明要求命题;学业水平考试依据各学科课程标准和考试纲要命题;试题将突出新情境、新材料,力求联系学生生活经验和社会实际,注重考查学生终身学习必备的基础知识与技能,以及综合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命题会考虑全省各地教学条件的不同以及城乡的差异。

统考科目考查的是国家课程方案规定的该科目必修与选修I的内容。其中选修I的分值约占6%,均为必做题,考查的选修系列或选修模块由当年的《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 (安徽卷)考试说明》确定;学业水平考试考查国家课程方案规定的必修内容。

关键词:招生录取

综合素质评价低于C级不能读二本以上院校

与现行高招方案相同的是:仍将按考生统考分数投档;不同的是:新方案草案最大的亮点是改变“唯分”原则,首次把“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作为招生录取依据。而且,一些学校还可以不按考生高考分数录取。几个变化是:应届考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每科都达到C级或合格以上,综合素质评价每个基础性发展目标都达到C级或合格以上方可被二本以上普通本科院校录取;体育类、艺术类考生的录取不受学业水平考试等级的限制;历届生及社会考生仍参照原有录取办法,过渡期3年。

同等条件下的2009届应届考生,高等学校可以优先录取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达到A级(或优秀)数多的考生;经批准实行自主招生试点的高校,可依据统考科目成绩、学业水平考试等级、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学校测试成绩,自主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