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考改革省份有哪些

2.新高考改革政策的内容

高考改革省份有哪些

高考改革方案宣布2023-高考新改革方案

高考改革省份如下:

一、第一批新高考省份(2个)

第一批新高考改革省份有浙江、上海等2省市,2014年启动,2017年首届新高考,高考用3+3模式,不分文理科,其中第一个3为语文、数学、外语,第二个3为3门选考科目。

二、第二批新高考省份(4个)

第二批新高考改革省份有北京、天津、山东、海南等4省市,2017年启动,2020年首届新高考,高考用3+3模式,不分文理科,其中第一个3为语文、数学、外语,第二个3为3门选考科目。

附:3+3高考模式各科目分数及总分

第一个3:语文、数学、外语3门必考科目,每门满分150分,用原始考分,总分450分;

第二个3:另外3门选考科目通常满分为100分,用等级赋分,总分300分,所以总共满分为750分(上海选考科目单科满分70分,高考总满分为660分)

三、第三批新高考省份(8个)

第三批新高考改革省份有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等8省市,2018年启动,2021年首届新高考,取3+1+2高考模式,不分文理科。

本次第三批改革8省市与此前第一批、第二批改革的省份主要差异是必须从物理和历史中2选1,因为物理是高校自然科学类专业的基础性学科,历史是人文社会科学类专业的基础性学科,如果不选物理,大学理科专业将很难学进去甚至无从下手;如果不选历史,大学文科专业同样如此。

四、第四批新高考省份(7个)

第四批新高考改革省份有黑龙江、甘肃、吉林、安徽、江西、贵州、广西等7省份,2021年启动,2024年首届新高考,取3+1+2高考模式,不分文理科。

五、第五批新高考省份(8个)

第五批新高考改革省份有山西、河南、陕西、内蒙古、四川、云南、宁夏、青海等8省份,2022年启动,2025年首届新高考,取3+1+2高考模式,不分文理科。

高考改革的意义

1、突破传统育人模式

新高考改革政策的全面落实,目的就是培养个性化能力水平强的人才,改革之路确实需要更漫长的调整,突破各种局限迎接各种挑战,才会让改革的政策更为合理,突破了传统的育人模式,让每个学生的学习欲望得到全面激发,自然就会给社会增添更多的人才,让高考发掘更多的综合人才。

2、给学生更多自主权

通过新高考改革,让考试变得更加公正公开,而且更有利于培养个性化人才,还能更深入挖掘综合水平更强的学生,这个对学生来说就会有更多的自主权,在高考方面就能避免一考定终身的局限,让每个学生面对高考都会有更多样化的发展方向,在选择高效的过程中也会有更多的条件,给社会挖掘更多的潜在人才。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高考改革方案

新高考改革政策的内容

法律分析:1、不再区分文理科

原高考生只能选择文科或理科参与高考在2021年新高考政策下不再区分文理科,考生需要参加语文、数学、外语三门考试,另外在地理、历史、政治、物理、化学、生物中任意选择三科参加等级性考试。

2、高考总分计算方式改变

原高考是由语数外+综合(文理)构成,在2021年高考新政策下依旧是由语数外+自选3科构成。

自选三科不再评分而是按A、B、C、D、E五个等级进行划分,E等级为不合格。以参考人数和卷面得分为依据,原则上等级A的.比例为15%,等级B的比例为30%,等级C的比例为30%,等级D和等级E比例共为25%其中等级E比例不超过5%。

3、外语科目可以考两次

原高考外语科目仅可以考一次,现新高考政策下外语提供2次考试机会选择较好成绩计入高考总分。

外语考试第一次考试安排在6月,另一次根据教育部统一要求时间安排;外语考试包括笔试和听力测试。

4、合格性考试

原高考生需要参加会考,现新高考政策下改为合格性高考。合格性高考将不再评分,按合格与不合格呈现。

合格性考试包括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艺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等科目。

考试时间:高一至高三每年6月和12月可以随学随考随清,可以多次参考。

5、综合素质评价

原高考生录取按分数、排名进行投档录取,现新高考政策下把综合素质评价作为招生录取参考条件,并将具体使用权交给高校,是这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在高职提前招生中,高校将中学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选拔录取参考,纳入到综合评价内容;在统一高考招生中,高校可事先对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提出具体要求,作为录取重要参考。

法律依据:《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省级招委会可根据本地投档录取办法决定,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一定分数投档;达到高校投档条件的,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

(1)烈士子女;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3)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4)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